关于兰溪市田长制“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空探头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兰溪市田长制“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空探头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兰溪市田长制“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空探头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名称:兰溪市田长制“耕地智保”场景应用高空探头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前端监控服务和相关平台软件功能服务。总体内容主要体现在结合自然资源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需求,创建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实现耕地“数字化监管”。通过130个高位视频对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资源进行智能监管,视频自动巡航发现疑似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时,系统发出告警,提醒用户关注审核,将破坏耕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真正建立“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预防机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耕地智保”场景应用贯通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397号)要求,“完成“耕地智保”1.0版本的场景部署、数据接入、“田长制”责任范围与名单接入、高位视频接入联调,以及场景使用相关的各类配置实施工作。”“充分利用高位视频、电子围栏、智能算法等技术资源,通过前期资源摸排、存量和新增视频接入、业务服务贯通等工作,优化网络布局,将高位视频应用于“耕地智保”场景,实时发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围绕耕地保护,具备安装条件的高位视频能装尽装、尽量覆盖,山区县可结合地形地貌,因地制宜,能装则装。”全省各县(市、区)完成“耕地智保”应用贯通,完成高位视频增量100%的安装调试和接入。 兰溪各乡镇街道需新建高位视频130个,接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耕地智保”平台,实现耕地80%以上视频覆盖。“耕地智保”所需摄像头挂载位置均位于耕田附近,要求高度不低于30米。根据实际调研,我市范围内只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所属基站满足安装高度和位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 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并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文件阅办单 5-343号批准,为避免重复建设,节省资金。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承建,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购买租赁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龙川路855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罗一顺
联系电话:150*****360
传真:/
地 址:兰溪市兰荫路2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楼影
监管部门电话:0579-********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传真:/
地 址:兰溪市丹溪大道2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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