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市分行安全用电监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RAZB2022090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市分行安全用电监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RAZB20220902)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安庆市
一、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市分行安全用电监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86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拟选取1家供应商为邮储银行安庆市分行辖区十二个网点(安庆市元山路支行、望江县支行营业部、望江县金堤支行、潜山市支行营业部、潜山市开发区支行、太湖县支行营业部、太湖县新仓支行、岳西县支行营业部、岳西县温泉镇支行、怀宁县石牌镇支行、怀宁县凉亭乡支行、怀宁县政和路支行)进行安全用电监测管理系统建设。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9.86万元,供货安装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之日起两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市分行安全用电监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市分行安全用电监测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集成式电气火灾监测(智慧用电)系统、平台或探测器(模块)的制造商或战略合作伙伴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供应商为战略合作伙伴或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战略合作伙伴证明文件;
5、供应商近2年(2020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份类似供货安装业绩;
6、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截图,(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8日08时30分到2022年09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报名材料复印件按顺序加盖公章后扫描,提供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报名,审核合格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止
递交方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5楼办公室(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232号),接收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前半个小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
磋商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4楼会议室(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232号)。
七、其他
1、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战略合作伙伴的需提供授权书或战略合作伙伴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无需提供)、近2年类似供货安装业绩1份、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应查询结果截图及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每份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2、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网站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3、如经两次公告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可现场转为其他采购方式(报名两家:转为邀请的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及中选原则不变;报名一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
地址:迎江区宜城路232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50-*******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商总部广场B座12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186*****452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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