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安置小区锦熙苑监理招标公告
锦城安置小区锦熙苑监理招标公告
锦城安置小区锦熙苑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锦城安置小区锦熙苑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都发改投资[2014]22、新都发改投资[2015]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新都区锦泽土地整理专业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按相关规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新都区锦泽土地整理专业合作社、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新都发改项目【2014】16、新都发改项目【2015】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锦城安置小区锦熙苑
项目地点:新都区马家镇锦城18社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0738.34平方米,其中1~7#楼为砖混结构;8#楼为底层框架结构,上部为砖混结构;层数6层,局部5层。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监理服务以及配合业主做好竣工资料的归档和审计资料的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Ⅱ组及以上资质;(2)拟派往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筑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总监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2 月25 日至2015年3月 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4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均须交验原件,收取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鲜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3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5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市新都区锦泽土地整理专业合作社、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新都区马家镇、成都市新都区学院路东段1492号
邮 编: 610500
联 系 人: 邹先生、胡女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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