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二期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如皋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二期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如皋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二期仓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江苏恒盛物流有限公司 的如皋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二期仓库建设工程 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所需要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项目地点:如皋市如皋港区静海路北侧 ;

⑵项目规模:总面积约270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⑶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3月22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8月20日。 且2015年8月20日必须完工。

⑷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 1 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规模及内容
最高限价(元)

1标段
如皋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二期仓库建设工程
总面积约2700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详见最高限价备案表

⑹招标范围及整治标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⑺其他: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 贰 级](含)以上资质;

⑵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建筑工程 贰 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⑶业绩要求:2010年1月 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所取得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资料,且已通过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群体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1.5万 平方米(含),并在工程所在地官网可查询);

⑷其他: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缴费明细或证明文件(且有当地社保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上传)。如投标人为该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不足1年的,投标人还需提供新录用或调入证明(特指单位办理社保手续时的增人花名册);

5、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 申请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⑸ 资格审查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⑺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⑻ 投标企业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⑼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⑽ 申请人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执行http://www.rgggzy.cn/rgweb/infodetail/infoid=91ce34d1-75d8-41f2-9817-de82e4e09615&categoryNum=008)。

⑾ 本项目对申请人有业绩要求的,申请人提供的业绩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⑿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价格单因素法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5 年2月16日至2015年3月10日。

8、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 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 2015年2月26日 9 时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 2015年2 月26日 15 时后获取;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⑴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⑵缴纳户名: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⑶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⑷账号:****************3300

⑸金额: 叁拾万元整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并经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直接转为该项目诚信保证金。并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诚信保证金在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且退还至其投标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帐户。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 “7号”窗口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3月10日14:30时。

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2、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公章):江苏恒盛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2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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