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相关业务系统运维更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相关业务系统运维更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相关业务系统运维更新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9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ZC-******-NJGJ-C2022-0022

(二)项目名称: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相关业务系统运维更新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72万元/年,(三年服务期,共216万元)

(五)最高限价:72万元/年,(三年服务期,共216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背景:近年来,江苏省司法厅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分两期建成以“2+1+N”为总体架构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完成了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律师管理、公证管理等业务系统的改、扩、建任务,目前相关信息化系统已经进入了稳定运行期。随着信息化运维保障要求的不断提高,急需建立一套完整、科学、有序的信息化系统运维更新服务体系,规范目前信息化系统的运维保障工作。(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七)服务期:3年。

(八)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任一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2年9月9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

(三)需携带资料: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届时请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开启

(一)开标时间:2022年9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

六、公告期限

(一)自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集中勘察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提出

(一)采购人:江苏省司法厅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25-********

(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

联系电话:195*****792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195*****7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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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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