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丁沟)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房屋搬迁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空港(丁沟)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房屋搬迁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房屋拆迁安置指挥部建设的空港(丁沟)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房屋搬迁评估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
受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房屋拆迁安置指挥部委托,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具体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空港(丁沟)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房屋搬迁评估项目
2、评估费最高限价:人民币15元/平方,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项目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
4、主要招标内容:对空港(丁沟)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房屋搬迁评估项目进行招标,整治范围之内的约55户,面积约*****平方
5、服务期限:7个日历天出具报告
6、成果要求:报告内容符合国家、省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二、付款方式
出具完整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性支付(付款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三、项目结算方式
单价结算,最终按(实际评估面积*中标单价)结算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须在《扬州市区2022年度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机构名录》之内;
6、投标人申请人2019年8月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现场报名资料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6月-2022年8月(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投标人“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核查。)
八、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或未提供原件现场核查或不满足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的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其单位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4000)元(收款单位名称: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银行账号:613*****50105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论任何原因,投标保证金未从单位账户缴纳或未及时到账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十一、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本项目公告时间: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下午5:00止。
2、本项目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至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
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2022年9月15日17时前至江苏誉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部(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7楼)购买招标文件。
??? 2、资料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其他事宜
1、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或者按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3、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项目内容。
4、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5、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6、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投标授权委托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务必全程佩戴好口罩,入场前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且符合防控要求。近14天内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或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有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不得进场报名及参与开评标活动;有疫情发生的省份(江苏省外)旅居史(除前述情形外)人员,进场需持到达扬州后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可入场,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报名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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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房屋拆迁安置指挥部
????????????????????????????????????????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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