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主要职责
二、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机构设置
三、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1-9(详见附件1-9)
四、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10)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2.扶贫资金安排情况
3.政府性基金及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一、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主要职责
承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的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承担食品质量认证、免税食品质量认定、新产品鉴定等评价性检验工作;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领域的检验及研究;在食品检验领域开展研究工作并承担安全监管相关技术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机构设置
(一)机构情况
根据《省编办关于组建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鄂编办文[2013]103号)和《省编办关于原省工商局、原省质监局、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转隶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编办函[2018]201号)文件精神,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检验一所、检验二所、市场部、检验管理部、质量技术部、科研管理部、党务行政部、财务后勤部、培训部共9个科室。与上年决算相比,机构数无变化。
(二)人员及编制情况
1.编制情况。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人员编制数共计65名。
与上年决算相比,编制数无变化。
2.实有人数情况。实有在职人数共计113人(2021年底在册人数,下同),其中在编人员 61人,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 52 人。实有退休人员19人。
与上年决算相比,实有人数变化主要为人员招录、离职等。
三、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1-9(详见附件1-9)
四、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决算*****.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35.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4.49万元,事业收入582万元,其他收入30.6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93.31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决算*****.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万元,其他支出807.87万元,结余分配79.2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99.54万元。
2.财政拨款决算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573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35.14万元。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573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8.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万元。
3.决算收入及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支决算*****.6万元,较上年决算*****.75万元,增加了165.85万元,增长了1.43%;较年初预算7395.17万元,增加了4320.43万元,增长了58.42%。
决算收入较上年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科研进度收到科研项目收入582万元,较2020年的科研收入增加,因此事业收入增加;二是2021年国家局委托的业务量增加,因此上级补助收入增加。
决算支出较上年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根据科研进度支付科研经费,高于2020年支出数;二是2021年我院基建项目建设已完工,根据基建项目付款及退质保金进度要求支付基建款高于2020年。
决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国家局委托抽检费纳入上级补助收入,部分科研收入纳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较预算增加;二是年初预算口径仅包括拟纳入预算的上年结转结余,决算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是全口径结转结余。
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支出口径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结余,年初预算不含结转结余科目。
4.财政拨款决算收入及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5735.14万元,较上年决算6039.59万元,减少了304.45万元,下降了5.04%;较年初预算6290.17万元,减少了555.03万元,下降了8.82%。
财政拨款决算收入较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奖励性补贴未发放、压减一般性支出等原因,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财政拨款决算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部分奖励性补贴未发放、压减一般性支出等原因,财政拨款安排的人员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同比减少。
财政拨款决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部分奖励性补贴未发放、压减一般性支出等原因,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二是中央专项资金结转。
财政拨款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部分奖励性补贴未发放、压减一般性支出等原因,财政拨款安排的人员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减少;二是中央专项资金结转,相应支出减少。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24.4万元,年初预算24.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2.5万元,较年初预算22.5万元持平;公务接待费1.9万元,较年初预算1.9万元持平。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2021年未组织因公出国(境)活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数0人。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计28批次,接待218人次。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43.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3.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8.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7.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25%。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主要为检验业务用车辆;本单位2021年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0台(套)。
(六)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一级预算项目5个,资金518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全部编制了绩效目标且指标设置基本合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制度执行有效,财务制度完善,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绩效目标在计划期间完成,其数量产出和质量产出基本符合预期目标;项目实施后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全部完成绩效自评,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自评覆盖率均为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食品安全技术支持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0万元,执行数为2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完成2021年完成了省本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各类专项抽检任务共计9057批次;二是2021年度监督抽检任务895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92批次;风险监测任务102批次,其中问题样品8批次;三是抽检项目的实施,大大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产生了一系列社会效益,保障了人民的身心健康,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产出绩效指标的目标值设置不够合理,产出、效益的一级、二级、三级绩效指标的分类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设置下一年度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调整相应绩效目标值,绩效目标值的设置不偏高也不偏低,对绩效指标名称进一步完善,以符合考核量化、适度压力、相关匹配、指向核心、讲求成本的要求,并对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激励作用。
“2021年度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993.7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8%,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根据《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报告》得出的检测结论:“空气洁净度检测结果均达到设计级别”;二是2021年3月2日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药监二路8号,******符合ISO/IEC *****: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具备承担本证书附件所列服务能力,予以认可”;三是2020年10月27日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已达到年初目标值省级实验室资质定、计量认证合格。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省级实验室资质定、计量认证率”年初目标值为“合格”,目标值设置不明确,应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目标值;二是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中“建筑验收合格率”、效益指标-环境效益指标中“环保要求符合率”、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省级实验室资质定、计量认证率”,将以上几项指标设计为2021年绩效考核指标意义不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设置下一年度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调整相应绩效目标值,绩效目标值的设置不偏高也不偏低,对绩效指标名称进一步完善,以符合考核量化、适度压力、相关匹配、指向核心、讲求成本的要求,并对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激励作用。
“2021年度辅助用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本项目涵盖三个子工程项目,全部于2021年度完成;二是本项目涵盖三个子工程项目,均通过了项目验收并取得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产出绩效指标的目标值设置不够合理,产出、效益的一级、二级、三级绩效指标的分类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设置下一年度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调整相应绩效目标值,绩效目标值的设置不偏高也不偏低,对绩效指标名称进一步完善,以符合考核量化、适度压力、相关匹配、指向核心、讲求成本的要求,并对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激励作用。
“中央预拨2021年食品抽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50万元,执行数为1086.76万元,完成预算的74.95%,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年度实际下达目标4995批次,其中:监督抽检4226批次,风险监测550批次,评价性抽检219批次。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任务大平台系统显示2021年实际完成抽验5144批次;二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任务大平台系统显示,2021年度监督抽检任务4375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45批次;风险监测任务550批次,其中问题样品15批次;评价性抽检任务219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因此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6.9%;三是2021年申请复检14起均未推翻原结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产出、效益的一级、二级、三级绩效指标的分类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设置下一年度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调整相应绩效目标值,绩效目标值的设置不偏高也不偏低,对绩效指标名称进一步完善,以符合考核量化、适度压力、相关匹配、指向核心、讲求成本的要求,并对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激励作用。
“2021年度设备购置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5.67万元,执行数为575.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主要产出和效益:一是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资产配置要求实施专业设备的采购,购置专用设备57台套。二是通过通用设备及专用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保障了对全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的质量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全年完成抽检国家局任务5144批次合格率96.9%,省局任务9057批次合格率98.9%。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和目标值的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绩效指标名称不够准确,少数目标值设置依据不充分,导致目标值设置不符合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在设置下一年度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调整相应绩效目标值,绩效目标值的设置不偏高也不偏低,对绩效指标名称进一步完善,以符合考核量化、适度压力、相关匹配、指向核心、讲求成本的要求,并对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和激励作用。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1)在上年度的基础上,本年对部分二级项目支出明细做了调整,如上年度“中央预拨2021年食品抽验经费”支出明细未细化,导致与支出有较大出入,在2021年年度中已调整,预算明细比较贴切实际工作需要。(2)上年度存在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项目验收及推迟问题,在2021年度中已完成。(3)上年度存在部分项目受疫情影响等因素,预算执行率不高,本年度中有显著改善。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绩效目标,调整相应绩效目标值,绩效目标值的设置不偏高也不偏低,对绩效指标名称进一步完善,以符合考核量化、适度压力、相关匹配、指向核心、讲求成本的要求。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财政省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政府性基金及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纪检监察事务(款):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
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反映从事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单设科目的业务除外。
市场监管执法(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含食品、药品、物价等)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市场监督管理技术支持(项):反映用于补充、更新、完善市场监管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标准化管理(项):反映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部分支出口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具体经济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及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含公车改革交通补贴)、税金及附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费等。
“三公”经费具体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含车辆购置、保险、维修、加油等费用)。
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压减一般性支出力度有关工作要求,省财政在预算执行中,按15%比例压减了各部门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手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标签: 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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