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中心城区西部郊野单元空间规划招标公告

新民市中心城区西部郊野单元空间规划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民市中心城区西部郊野单元空间规划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08 至 2022-09-15
撰写单位: 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民市中心城区西部郊野单元空间规划)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中心城区西部郊野单元空间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新民市中心城区西部郊野单元空间规划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800,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新民市中心城区西部郊野单元空间规划

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内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30%;规划通过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支付40% ;规划通过新民市政府审批,支付30%。

5.服务内容:

(1)项目概况:

郊野地区是城市集中建设以外的地区,在当前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战略的契机下,郊野地区成为影响生态格局以及城镇化进程与品质的重要战略空间,加强郊野地区的规划引导和管控也是落实城市开发边界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有效遏制新民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的无序扩张和“摊大饼”式的蔓延,推动新民市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探索郊野地区的规划引导和管控路径是发挥城乡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关键环节,是空间治理水平提升的有效体现。基于以上因素,特开展新民市中心城区西部郊野单元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工作范围

考虑到规划编制的完整性和系统性,本次控详规划编制范围位于新民市中心城区西郊,规划范围北至京沈高铁、南至沈山铁路、东至中心城区集中建设区西侧边界(规划城市外环路),西至柳河,总面积约13.5平方公里。其中,柳河大堤以外区域总面积约为7.5平方公里。

(3)工作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本规划重点包括地块现状、功能定位、土地使用性质、公共服务配套、道路交通组织、绿地水系布局以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并提出开发建设地块规划指标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1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 115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市防指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凡是进入新民市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需要“防疫四件套”,即需要规范戴口罩,出示盛事通电子通行证(显示绿色、48小时、阴性)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工作。进入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扫“场所码”,显示绿码及未见异常后方可进入。投标人只允许1名负责人员进入交易场所参与交易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民市自然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新民市南郊路5号
联系方式: 185*****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hx******@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伟
电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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