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辆残值充电桩评估提供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海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辆残值充电桩评估提供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辆残值充电桩评估提供评估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海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海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8日14:5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俊博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2-******* | ||
采购单位 | 海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国强 132*****5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俊博0412-******* |
项目概况
海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辆残值充电桩评估提供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H*******
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车辆残值充电桩评估提供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245台公交车车辆残值评估、33个充电桩进行残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要求1.出具245台公交车车辆残值评估总价报告(附每台车车辆残值评估价格);2.按承包者出具其所属公交车车辆残值评估总价报告(含每台车车辆残值评估价格)。
最高限价:13.24万元。其中:公交车车辆245台残值评估费总价******元,评估费单价控制价500元/台;充电桩33个评估费总价9900元,评估费单价控制价300/个;评估车辆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代理等级证书、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及具备二手车鉴定评估证书鉴定人员需具备二手车鉴定评估的高级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特殊期间,经招标人同意,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0412-*******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
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其他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张国强 132*****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杨俊博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俊博
电 话: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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