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对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关于对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所持有的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债权金额数据的截至日为2022年9月7日),分布在甘肃省兰州市。单位:元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 | 利息 | 债权本息合计 | 担保情况 | 当前资产情况 |
1 | 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 | 兰州市 | 人民币 | 130,000,000.00 | 7,265,555.56 | 137,265,555.56 | 抵押+保证; 担保人:刘永辉、刘永强、秦瑾、王翔、刘青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鸿运?金茂项目3.2万平方米在建工程抵押。 | 抵押物已竣工验收,状况良好 |
特别提示:本次拟处置债权为我司对其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其从权利,以上资产信息及其利息计算仅供参考,如有出入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债权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
意向投资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意向投资者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该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资产交易须经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对投资者主体审核后方可成立。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上述不良债权资产的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同本公告的有效期限。
联系人:黄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931-*******、185*****901、139*****375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21号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931-******* (我司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2年9月8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2年09月08日
标签: 债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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