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三明永安市供电公司安砂供电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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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福建三明永安市供电公司安砂供电所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安市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安市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永安市安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国网福建三明永安市供电公司安砂供电所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国网福建三明永安市供电公司安砂供电所工程及相关服务,内容包含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及配套的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3日8时00分至20220829日18时00分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350元(包含标书费和平台使用费)。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本办法按闽发改法规〔2016〕5号文执行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09050900分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905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发布投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安市供电公司

联系地址:永安市东坡路9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345

招标代理机构: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时代广场B2幢三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9*****516,传真:/

联系人:金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联系电话:0598-*******

,福建,永安市,三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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