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麓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和修编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麓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和修编采购需求公开
近年来,随着“十四五”规划出台、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重大产业项目入驻、世界计算·长沙智谷建设、雷锋文化小镇产业策划等方面的逐步推进,现行控规已不能完全满足园区发展和建设需求,亟需对控规组织评估和修编。为此,特开展麓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和修编工作。
规划范围:北至高新区区界,东至绕城高速公路,南至枫林路,西至真人桥村界,规划面积为24.11平方公里。
二、相关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3、《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4、《长沙高新区麓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长沙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
6、《长沙高新区城市发展研究》
7、《雷锋新城核心区(雷锋文化小镇)城市设计》
8、《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用地编制指南》(2018年)
9、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及法定规划
10、片区其他相关规划成果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成交人须全程配合供应商完成控规法定程序审查报批。
2、成交人须在成交后2个月内,提交控规实施评估报告,此阶段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主体、部门听取成交人的成果汇报。成交人须根据会议意见修改、深化形成正式评估成果。
3、成交人须在控规实施评估报告通过采购人审查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方案,并向采购人申请召开审查会。成交人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完善、深化,形成初步成果。
4、成交人须在初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3个月内提交初步成果,并向采购人申请召开审查会。成交人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最后完善、复核,形成送审成果。
5、成交人须在初步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2个月内提交送审成果。
注:以上均为采购阶段初步工作计划,实际进度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一、规划内容:
(一)控规评估
1、上位规划及原控规规划解读与评价:梳理原控规编制内容对上位规划强制性要素的落实情况,重点分析以下内容:
①原控规规划的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是否符合新的规范要求。
②各类用地配比是否合理。
③提出控规修编需要落实或补充的设施类型、规模及各类用地配比建议。
2、现状建设情况分析和评价,重点分析以下内容:
①分析原控规指导下,现状土地利用、用地构成、建筑业态、开发强度及用地效率等情况。
②总结现状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此次修编需要改善的内容。
3、调规情况分析与评价,重点分析以下内容:
①梳理近5年规划修改项目,分析调整地块在用地性质、容量等方面的特征。
②对此次控规修编在用地性质和容量等方面提出建议。
4、产业用地综合评价分析与评估,重点分析以下内容:
①综合分析现状企业效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情况,评价得出现状产业用地土地利用等特征。
②结合高新区对麓谷新区的产业定位,提出符合其产业发展趋势的空间布局模式。
5、空间结构及交通布局变化与趋势分析,重点分析以下内容:
以现状为基础,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以及世界计算·长沙智谷、雷锋文化小镇等重要项目建设,分析城市结构和重大交通设施对本单元的影响,提出本单元未来发展趋势。
6、控规调整建议:
结合新形势下园区产业发展、重大产业入驻和配套服务要求,总结本单元存在的问题,并对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功能和空间布局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未来单元修编的建议。
(二)修编方案
详细考察本单元土地的现状使用情况、权属情况,形成准确的现状系列图纸。以此为基础开展控规修编。重点从产业用地比例控制、产城融合规划引导、用地性质兼容性管控、地块划分与地籍合一、地块控制指标通则化和弹性化管理等方面提出控规修编方案,使规划充分发挥引导和管控作用,更适应园区项目落地需求。
1、明确总体定位:
落实最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功能结构与分区,结合高新区自身发展建设的需要,明确片区的主体定位与功能组成。
2、优化用地布局:
根据园区建设发展需要,从单元发展整体考虑,落实公共服务、产业配套建设等诉求,优化用地布局。划定不同性质用地的地块界限,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综合考虑存量土地、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
3、道路交通组织:
落实城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配套用地,研究区域交通组织形式,同时结合现状评估内容,形成区域交通衔接方案。提升骨干路网的通行能力,增加支路网密度,落实绿道建设、慢行系统建设的要求。同时确定各级道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4、优化公共服务和市政设施:
对单元内基础教育、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养老服务、文化配套、体育建设和公园绿地等设施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单元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燃气等市政设施。
5、明确控制指标:
结合容积率分区管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设计等相关要求,明确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做为下一步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
6、构建综合防灾体系:
结合用地布局和专业部门的意见,合理构建综合防灾体系,明确综合防灾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
7、生态保护和绿地景观系统:
结合山林、水系、路网及重要的节点,优化开敞空间体系,形成蓝绿共织的生态景观系统。
8、五线控制:
进一步核实片区五线控制范围,明确五线控制要求。
9、规划实施管控:
根据建设开发的实际需求,提出相应的管控思路及措施。
以上系采购阶段初步明确的服务内容,实际还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服务方案等进行完善,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成果要求及形式:
1、成果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两个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控规文本、图纸和说明书等内容。
2、成交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遵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信用信息管理要求,成果形式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数据。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2、本项目审查阶段出具的评审意见或会议纪要一并视为设计要点,成交人须根据审查意见对相应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本项目履约完成的标志为提交的正式成果获得批复。
3、项目审查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审查,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审查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单承担。
七、其他要求:1、提交成果时间及地点
①提交成果时间:2023年10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提交成果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结算方法
①付款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库集中支付)
②付款方式: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初步成果评审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正式成果验收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成交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资格。
4、项目团队成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投标,且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人员。
5、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投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3)投标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6、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因成交人原因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成交人须承担审查会的评审费用。
7、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8、以上采购需求内容系采购阶段基本需求,如成交单位在投标响应阶段提出更多响应承诺且获得采购人认可的,以最终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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