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制粉系统及除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招标公告

二期制粉系统及除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招标公告

华电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制粉系统及除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

招标公告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电灵武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制粉系统及除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招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标段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LW-SCZB*******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

华电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制粉系统及除渣系统设备外包维护检修工作

六、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制粉系统及除渣系统设备外包维护检修;

2、项目规模: 2×1000MW

3、服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4、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公司自筹。

七、资质要求:

7.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7.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修类资质二级及以上);

7.3、投标人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7.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7.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良好;

7.6、投标人不能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7、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8、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应具备的实力。

7.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

1、时间: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6日

2、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 邮箱:zfq690203@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经十路14800号1017室 邮编:250014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 1000 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邮箱zfq690203@163.COM中,邮件标题为“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制粉系统--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开户名称: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帐 号:160*****092********

3、递交时间:待定。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制粉系统-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zfq690203@163.COM ,邮件标题“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制粉系统-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6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3月10日

2、开标地点:山东济南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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