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信息化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信息化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G-采购【2022】-032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胸痛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利用医院信息集成、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实时监控绿色通道的运行情况,通过临床质量测度和临床决策支持紧密结合的方法,落实过程质量管理,以胸痛患者为核心,围绕急救路径,进行数据搜集、流程监控、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进而支撑多学科协作的一站式紧急医疗服务体系的高效运转。(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20日历日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新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版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十群:********、十一群:********(如已加入1-9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健康路1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立志综合楼3楼312

联系方式:0994-******* 156*****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婷婷 李小虎

电 话:0994-******* 156*****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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