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博野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博野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博野县汇中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HNGS-GC-GKZB-22-0109
2.2 招标项目名称博野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项目EPC总承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博野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由博野县汇中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拟装机容量为85.3MW,采用650Wp单晶硅单玻及以上光伏组件,并网电压等级均为380V。
采用由“集中到分散、由大到小、由易到难“的方法,从保定市博野县区城中心向周边郊区辐射,优先开发”党政、学校”屋顶,其次屋顶面积大,水泥面的工商业类屋顶,国家整县光伏推进的试点要求容量为35.3MW。据以上要求,现将建设工期分为3个建设期:
第一期建设范围为:小店镇、北杨镇、城东镇三镇户用光伏电站及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屋顶,容量约35.3MWp;
第二期建设范围为:针对我司第一阶段建设完成后,继续开发小店镇、北杨镇、城东镇三镇农村户用屋顶以及其他的党政机关、部分工商业屋顶,容量约30MWp;
第三期建设范围为:结合一期和二期的开发建设情况,在博野县境内其余区域完成最终容量的建设,容量约20MWp。
2.4 招标范围博野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基础资料收集、设备和材料(招标人提供材料除外)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电网公司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及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内容如下:
(1)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职业卫生、安全设施、防雷、消防等政府主管及电网公司要求的所有手续办理(若有)。
(2)本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屋顶详细勘察、总体方案布置(总平面布置)、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并承担审查费用)、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招标方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3)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屋顶资源的筛查,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完成所涉及居民屋顶的确户工作,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涉及的的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
(4)本工程施工准备(包含必要的检修通道、爬梯、防护围栏、防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等必要改造工程,原有屋顶必要的加固、除锈、防水等处理)、调试、验收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绿化恢复、屋顶修复、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5)本工程的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400V及10kV线路工程、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屋面改造、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网络安全及等保测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如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本工程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的全部项目所需设备、系统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并网柜、电缆等)、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隐裂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项目)、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7)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及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8)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等。
(9)办理并网接入等手续。
(10)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11)负责分布式光伏管理系统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该系统涵括户用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行等电站的全过程管理,且可以实现招标方对项目的精准化管理和审批,该系统可以实现电站项目开发、设计、合同、发货、现场施工、并网、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管控,以及实现电站建成后运营期监控运维数字化管理,具备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 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控中心(含相关设备采购及施工),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项目竣工验收之后,由中标方转让给招标方继续使用。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及费用,投标人还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费用,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详细范围详见“专项附件4 第八章 项目技术资料”。
2.5 建设/项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
2.6 计划工期(1)第一阶段预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共35.3MW容量并网的任务;
(2)第二阶段预计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共30MW容量并网的任务;
(3)第三阶段预计最迟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共20MW容量并网的任务;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新能源专业乙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总装机容量1MWp(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或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20MWp(含)以上光伏EPC或工程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委派的EPC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担任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总装机容量1MWp(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或担任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在2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总装机容量1MWp(含)以上分布式光伏电站或担任过至少2个单项合同规模20MWp(含)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或者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①和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招标人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博野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开发项目EPC总承包售价:1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0
开户单位: 0
收款账号: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7时24分—2022年09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9月29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3号
联系人:胡铮
电话:010-********
7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联系人:阎旭东、裴毅、申少帅
电子邮件:chinabrr04@163.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s://www.chinabrr.com)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09 月 08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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