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MHz频分多址数字集群系统扩容及终端设备招标公告
150MHz频分多址数字集群系统扩容及终端设备招标公告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0MHz频分多址数字集群系统扩容及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0MHz频分多址数字集群系统扩容及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0MHz频分多址数字集群系统扩容及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0748-1540CA5005DJ/01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包含150MHz频分多址数字集群系统扩容及数字集群手持机、车载台、固定台等货物采购及售后服务,以及系统基站做防雷保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1 150MHz数字集群手持机455部;
2.3.2 150MHz数字集群车载台 21台;
2.3.3 150MHz数字集群固定台14 台(设备为车载台与电源组装的一体机,每部必须提供收发合路的音频录音输出端子或录音线,便于招标人采集录音);
2.3.4 原有150MHz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由四信道扩容为十信道数字集群系统;
2.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机场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货物的交付、安装调试、验收和试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具有5年以上制造、生产经验,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销售通讯设备等项目,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投标人须是符合本次数字集群系统扩容技术要求的系统/终端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予的具有销售资质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所投150MHz数字集群系统扩容及终端设备须具有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3.4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投标人须在新疆本地设有在工商行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且注册时间不低于2年的分支机构,具有一定技术实力,以确保系统的正常工作及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分支机构须具有制造商授权的售后维修站授权书。
3.5投标型号货物(150MHz数字集群系统扩容及终端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发的针对该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型号货物须通过检验(针对150MHz数字集群系统设备),提供检验报告。
3.7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至少有2个类似本项目的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的成功案例。
3.8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9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至 2015 年 3 月 2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26室 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
4.2.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2 近半年以上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投标人注册地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原件)
4.2.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5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6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2.7投标人所投150MHz数字集群系统扩容及终端设备须具有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原件及加盖制造商或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公章的复印件)
4.2.8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授权的售后维修站授权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9投标型号货物(150MHz数字集群系统扩容及终端设备)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发的针对该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10投标型号货物须通过检验(针对150MHz数字集群系统设备),提供检验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11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至少有2个类似本项目的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12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书面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至 2015 年 3 月 2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4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在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三楼326室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如需邮购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3 月 17 日 11 时00分,递交地点为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号,新疆机场(集团)员工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邮 编: 830016
联 系 人: 程宗灏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46号
邮 编: 830016
联 系 人: 杜晓冬、王宗凯
电 话: ****-*******
传 真: ****-*******
2015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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