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永高速公路长隧道防火门改造招标公告
诸永高速公路长隧道防火门改造招标公告
一、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就诸永高速长隧道防火门改造项目,对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公司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二、本项目主要是对诸永高速公路沿线17座1000米以上长隧道内的部分汽通门、人通门进行更换或维修加固,以及对可正常使用的进行维护保养。工期60个日历天,质保期12个月。
三、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具有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
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2015年2月25日9:00时起至 2015 年3月9日16:00时前(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及以下审查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公司加盖公章)到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D区19号环球中心30楼(联系人:方女士,联系电话****-********),洽购招标文件:
(1)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有效期内的消防工程资质证书;
(3) 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代表身份证;
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除授权委托书留存一份原件外,其余文件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送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9:30时,请在该截至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密封送交至招标人地址,逾期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2、招标人定于2015年3月17日10:00时,在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村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诸永高速歌山出口)开标(地址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
3、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15年3月12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电汇至招标人,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文件洽购款及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全称):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市支行
招标人: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诸永高速歌山出口)
联系人:方女士
电 话:****-********
传 真:****-********
浙江诸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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