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2015年度工程1次招标公告
农村饮水安全2015年度工程1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濮阳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015年度工程,已由豫发改投资[2015]79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濮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及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HNYXPY-2015-0202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濮阳县项目区。
2建设规模:涉及13个乡(镇、办);99个行政村;62所学校。解决我县10.0507万农村居民及2.7027万名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3资金来源:中央、省、市财政投资及群众自筹资金。
4投资金额:约5835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6工 期:施工标:12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16个月。
7质量标准:合格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6个施工标、13个购置安装标及1个监理标,共20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源井建设
第二标段:水源井建设
第三标段:清河头乡水厂及联村供水站建设
第四标段:联村供水站建设
第五标段:主支管沟开挖回填
第六标段:水表池预制安装
第七标段:供水设备购置安装
第八标段:变压噐购置安装
第九标段:除氟、净水设备购置安装
第十标段:PE管材、管件购置安装
第十一标段:PVC、PPR管材、管件购置安装
第十二标段:PVC、PPR管材、管件购置安装
第十三标段:PVC、PPR管材、管件购置安装
第十四标段:PVC、PPR管材、管件购置安装
第十五标段:PVC、PPR管材、管件购置安装
第十六标段:PVC、PPR管材、管件购置安装
第十七标段:PVC、PPR管材、管件购置安装
第十八标段:立杆水龙头购置安装
第十九标段:水表、阀门购置安装
第二十标段:监理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二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井施工单位壹级资质;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水井施工项目经理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00(含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1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四、五、六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合同金额在100(含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1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七标段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含1000)万元以上;
投标人须是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具备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具有水利行业自动化业绩,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有完善和有效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安装、调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期服务;
第八标段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监会核发的承接、承修四级及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⑷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⑸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的能力。
第九标段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含1000)万元以上;
⑵具备净水设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具备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第十至十八标段资格要求:
⑴要求投标企业必须是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相关管材、管件的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
⑶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1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⑷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第十九标段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商。
⑶201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1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标段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⑶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⑷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⑸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⑹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1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1、10--18标段:一家投标企业最多可报2个标段;其余标段:一家投标企业只能报1个标段;
2、投标企业(第八标段除外)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请于2015年2月16日—2015年3月2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濮阳市黄埔街东段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濮阳办事处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1相应标段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是经销商,须提供由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2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
1.3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证明。(监理标段除外)
注: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封皮格式自拟,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并装订成册;报名资料查验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另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871 ****-*******
水行政监督部门:
濮阳县水利局监察室:电话:****-*******
濮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
电 话:****-******* 电子邮箱:pylhz@hnsl.gov.cn
地 址:濮阳市人民路112-4号 邮政编码:457000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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