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耕地流出图斑举证工作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2021年度耕地流出图斑举证工作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2021年度耕地流出图斑举证工作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作者:发布时间:2022-09-08 16:57
2021年度耕地流出图斑举证工作项目服务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耕地流出图斑举证工作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C[CS]*******

项目名称:2021年度耕地流出图斑举证工作项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其他采购

预算金额:******

合同包信息: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43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C0908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批)国内一、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2021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22)17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2号;
3、《关于印发宁德市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自然资(2022)327号;
4、《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56号。
二、工作内容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2021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召开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结合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根据耕地流出图斑,对耕地流向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核实。确为整改范围的经乡(镇、街道)整改后纳入2021年度变更调查。
三、成果
1、“国土云”耕地流向建设用地排查情况表
2、“国土云”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排查情况表
3、耕地整改流出平台DB数据库
4、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整改版数据库
******

合同履行期限:在省厅最新的要求时限前提交成果(送审稿)。

本合同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投标人应提供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②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乙级及以上。
2、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土地管理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 2022年09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

方式: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需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xhcxc02@dingtalk.com)。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1、单位(或公司)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特定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需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xhcxc02@dingtalk.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霞浦县土地开发技术中心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35号

联系方式:林贤群157*****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协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南湖滨路8号唐程御品7号楼1101室

联系方式:陈工:198*****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98*****351

霞浦县土地开发技术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08 16: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流出图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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