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生态封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生态封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生态封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2】0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晋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生态封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地点:晋州市东里庄镇仁义村东;项目性质:新建;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建设规模:封场面积*****m2,Ⅳ类。封场主要建设内容:堆体整形,挖方量*****m3,填方量*****m3;临时膜覆盖揭开及覆盖;气体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封场覆盖系统;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封场绿化,绿化面积*****m2;其他配套工程。投资额:2285.16万元。
2.2招标范围:晋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生态封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建筑材料及工程所需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确保工程可投入使用。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⑤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环境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情况,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2.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特别提示:(1)参加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八)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评标专家报酬标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或索要高额评标报酬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按照涉黑涉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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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9 00:00至2022-09-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晋州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八楼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当天电子显示屏信息为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晋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晋州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71号星河御城11-1-4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玉冰 | 联系人: | 刘丽巧 |
电话: | 0311-******** | 电话: | 151*****06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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