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仪征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仪征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能源发〔2012〕16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概况: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工园区,现仪征输油站内,占地31.14公顷,合计467.10亩。罐区分三组建设:(1)在站内东南部预留地建设4台10万m3原油储罐(原油罐区一);(2)在站内西南部预留地建设2台10万m3原油储罐(原油罐区二);(3)在拆除的8台2万m3原油储罐及其相关设施的区域建设3台12.5万m3原油储罐(原油罐区三)。罐区一和罐区二为空地,罐区三为现有8台2万m3原油储罐区,建设规模:新建97.5万m3原油储罐(其中10万m3原油储罐6台,12.5万m3原油储罐3台),拆除8台2万m3原油储罐,拆除现有办公楼、开关场、招待所、食堂等陈旧设施,建设相关配套建筑物及配套设施。

2.3服务时限:至少试运行期1年,并直至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专项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甲级证书;

(3))2011年以来,独立完成过石油化工油气库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咨询项目至少1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和合同;

(4)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已在本项目直接或间接承担环评工作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 2 月27日- 2015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2投标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5011室。

4.3报名时时需提交的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开户银行许可证;

(5)投标人的业绩证明;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4从报名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4.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出,招标人不承担延误或遗失的责任。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两种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其它

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徐州泉山区翟山新村;

邮编:221008 ;

联系人:刘忠伟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gccyx@163.com

9.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 龙英 ;

电话:***-******** (8:30至17:00);

传真:010-6919 6652 (8:30至17:00);

电子邮箱:longying@sinopec.com

谨致
商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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