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鲁0613破3号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招标公告

(2022)鲁0613破3号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招标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8月18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核电”或“公司”)重整,并指定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区法院”)审理。2022年8月19日,莱山区法院指定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为依法推进台海核电重整工作,推动台海核电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各方权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台海核电概况

台海核电(股票代码:******)通过多年的技术装备引进、自主研发,已逐步形成了涵盖精炼、铸造、锻造、热处理、机械加工、焊接、检验等关键技术为一体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近年来,从单一主管道产品拓展到核岛主设备全套核一级铸锻件产品,覆盖核反应堆压力容器、蒸发器、稳压器、主泵、驱动机构、堆内构件等。公司目前是全球唯一一家同时具备二代加铸造主管道、三代核电锻造主管道及核一级关键部件制造能力的专业化核电装备制造企业。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为引入将控股台海核电的产业投资人,协调推进台海核电的重整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管理、产业等支持,全面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者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2.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不安排尽职调查,台海核电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相关信息以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为实现对台海核电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重整投资人须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重整投资人及其出资方不得为境外企业或个人(含港澳台)。本次招募投资人原则上不限行业,但与台海核电具有产业协同性的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重整投资人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并提供不低于本次拟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重整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如有需要,重整投资人也可联合财务投资人参与,并以一个报名者的身份参与招募,但财务投资人需为合法成立的法人主体或非法人组织。

6.重整投资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监管相关规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报名者原则上应于2022年9月23日17:00前到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五份,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thhdglr@vip.163.com。管理人可以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

(2)联系人:侯律师

(3)联系电话:186*****276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

(2)报名者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充分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证明;

(4)报名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5)同意并签署的单方保密承诺函;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报名者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报名者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4.缴纳报名保证金

报名者应当在报名的同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153*****04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二)报名材料审查

管理人将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当天通知补正,报名者应当于报名期限届满前补正完毕。

管理人将视材料提供的完备情况以及保证金缴纳情况确定合格的报名者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并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发放《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通知书》及与公司资产负债、经营情况相关的资料,告知其后续的相关工作安排以及需要进一步提交的材料内容。

(三)提交投资方案

收到管理人出具的《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通知书》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按通知书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及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资产压实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

(四)遴选机制和签署协议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根据对《重整投资方案》的审查以及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协商情况,采取商业谈判或者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将根据重整工作安排尽快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五)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报名者,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入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积极参与台海核电投资。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附件:1.重整投资人招募报名意向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3.授权委托书(范本);

4.保密承诺函(范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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