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甫克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甫甫克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民丰县甫甫克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Z-MFX-2022-012号

项目名称:民丰县甫甫克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民丰县甫甫克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最少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个人明细表,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和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提供2021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22新公司除外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企业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官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首页点击“采购公告”,进入项目公告中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丰县友谊路7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民丰县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中南海花苑8栋6单元602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电 话:09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旅游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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