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有关建设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有关建设情况的公示

为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清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清流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等遴选申报和其它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清农〔2022〕121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有关补助情况给予公示:

1.提升业务服务能力(预算18.79万元):分异地培训和网络培训以及农技人员专升本两部分,其中,拟①异地培训和网络培训:参加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培训班6人,计6.6万元;参加省级举办培训班13人,计3.12万元;参加县级举办培训班42人,计7.56万元,县级培训拟委托三明学院实施培训;网络继续教育67人,计1.51万元。②农技人员专升本:在读5人,计1.11万元。

2.拟培育科技示范主体280户,每户补助资金300元,计8.4万元。

3.农技推广信息化服务建设:拟补助124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计7.44万元。信息化服务建设拟委托清流移动公司实施。

4.特聘农技员:拟招聘特聘农技员2人,每人每月补助2500元,年底绩效奖励3000元,合计6.6万元。

5.拟创建科技示范基地4家,分别为清流县林畲镇宏阳生态家庭农场、清流县长校镇青水情家庭农场、清流县嵩溪九诺冢庭农场、清流县赖坊镇有亮农场,每个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合计32万元。

6.其它:县乡农技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1.9699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七天:2022年9月9日—9月15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 *******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层农技推广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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