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餐饮、酒店业燃气报警器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餐饮、酒店业燃气报警器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长沙县餐饮、酒店业燃气报警器检测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280万元,最高上限单价300元/探头

3、项目介绍:为企业降本减负,提振信心,保障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长沙县抗疫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长县政发[2022]4号)要求,将燃气报警器检测费补贴工作作为我县抗疫纾困促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全县19个镇(街道)按要求安装了燃气报警器的酒店和餐饮主体的燃气报警器进行检测,并补贴相应的检测费用。对燃气报警器检测委托给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服务,并出具检定证书。

二、相关标准

中标单位所有检定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要求开展。检定依据标准如下(包括但不限定于以下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订)

2、2018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3、JJG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三、技术规格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实施期限及地点

1.1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中标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实施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性、精密性和完整性。中标单位检测过程应按国家标准和质量控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实施质控措施,确保检测质量。

2、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应加强检测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业时应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凡因各种原因在服务管理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中标单位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3、中标单位应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按照采购人要求,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检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定证书,及时将检测统计数据报相关镇街和采购人。

4、中标单位上门检测服务时应耐心宣传燃气知识和燃气安全,图文并茂做好检测台账,被检单位必须签字确认。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假报。发现不据实结算和虚假结算,采购人一经查实,虚假结算部分不予结算,并扣罚*****元。

5、中标单位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敏感时期或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要求,提供咨询及值守服务。

6、中标单位检测技术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证, 严禁向被检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因服务质量差或乱收费的,一经被检单位有效投诉,则罚5倍单次检定服务费用和乱收取的费用,并责令其退还乱收取的费用。在合同期内达到3次(含)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严格按照长县财发〔2022〕3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验收程序:采购单位需邀请专家(验收专家可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也可以由采购单位推荐能胜任该项目的专家担任,须填制验收专家名单表)参与验收,由采购单位代表、验收专家等组成不少于5人(或以上单数)的验收小组,采购单位代表不得超过验收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因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2.2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实结算(实际检测的探头数量*中标单价),采购人根据通过验收、统计、核算后的检测费用,中标单位开具正规发票结算。

3. 报价说明

3.1本项目投标人只报单价,且所报单价不能超过公布的上限价格,否则投标无效。

3.2 以上单价均为含税价格。

3.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报警器 检测服务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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