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绿化工程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AZC2015—G009
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五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评标办法16
第四章 工程情况、技术标准和要求1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9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范本)4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受敖汉旗林业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绿化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敖财购准字(电子)[2015]00059号
采购文件编号:AZC2015-G00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1四道湾子镇段1见招标文件*******.00
2萨力巴乡段1见招标文件*******.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造林绿化资质的公司或敖汉旗境内的国有林场,项目班子须由3人(含)以上具有林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组成。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苗木必须为敖汉境内树苗以保证成活率。起苗运苗甲方派专人监督。敖汉旗境内国有林场投标人必须是场长。每标段投标保证金30万元。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2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到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资料或发电子版到邮箱********97@qq.com">********97@qq.com,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ahzfcg.com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有林场报名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5年3月9日 上午9:00
投标地点: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2015年3月9日 上午9:00
开标地点: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财政综合楼一楼西侧
邮政编码:024300
联系人:卢桂英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敖汉旗支行
账号:****************972
采购单位名称:敖汉旗林业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邮政编码:024300
联 系 人:张晓会
联系电话:137*****084
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采购人名称:敖汉旗林业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联系人:张晓会 电话:137*****084
1.1.3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联系人:卢桂英 电话:****-*******
1.1.4项目名称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绿化工程
1.1.5建设地点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区域
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2出资比例不适用
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2.4付款方式2015年验收合格付40%,2016年验收合格付30%,2017年验收合格付30%
1.3.1招标范围造林整地、苗木购买、苗木栽植(补植)、抚育管理
1.3.2栽植工期2015年3 月15日 -2015年5月20日 总工期67天
管护工期2015年5月-2017年12月
1.3.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开标现场审查
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具有造林绿化资质的公司或敖汉旗境内的国有林场。
财务要求财产运行状况良好,近三年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信誉要求1、投标企业及项目班子成员在国家、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中未有不良信息记录的;
2、企业信誉良好,过去五年中未发生过违约或被业主解除合同或诉讼事件;
3、近五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项目班子要求1、项目班子成员不少于3人;
2、项目班子成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过劳动监察部门备案;
3、项目班子成员具有林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敖汉旗境内国有林场投标人必须是场长;
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如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及要求证件未提供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其他要求1、苗木为敖汉境内树苗,起苗运苗甲方参与监督;
2、近五年(2009年—现在)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本工程实行项目班子押证制度,即在施工期间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调整项目班子成员。
4、投标企业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5年2 月27日上午11:30前
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5年2 月28日上午11:30前
1.11分包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1.12偏离√不允许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3月9日上午9时00分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自行补充
3.3.1投标有效期2015年3 月10日—2015年4 月10日
3.4.1投标风险金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的工作日,须向政府采购中心交纳:第一标段30万元,第二标段30万元的投标风险金,中标施工单位的投标风险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无违约行为,工程于2015年竣工通过初步验收后一次性返还。未中标的投标风险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利息如数返还。
2、投标风险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需通过本企业的账户将风险金汇入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退款时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将退款直接汇入投标企业账户。
户名: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敖汉旗支行
账号:****************972
3、投标人应领取招标文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如期参加开标会议,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则风险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风险金数额的,超过部分给予补偿。并且该投标人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中心组织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五年
3.5.5近年发生诉讼、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五年
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注明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
注明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
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6 份
3.7.5装订要求统一使用A4纸张,手写或打印,字迹清晰,胶左牢固装订成册
4.1.2外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采购人名称:敖汉旗林业局
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绿化工程 投标文件在 2015 年3 月9日上午 9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109室(敖汉旗河东新区财政局综合楼一楼西侧)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5 年3 月9日上午 9时 00 分
开标地点: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5.2开标程序详见第12页开标程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评标办法经评委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人
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见须知3.4.1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第一标段30万元、第二标段30万元
8
工程造价10.1工程量
10.1.1本次招标提供施工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作投标报价。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给定工程量的单价及合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10.2工程造价
10.2.3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可参照国家或内蒙古自治区预算定额,也可根据本企业自身状况自行编制单价;计取费用时,根据工程量清单,在直接费和措施费的基础上计取管理费、利润、动态调整(价差)、未计价材、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税金,其他不予计取。
10.2.4由于发包方变更和清单中工程量变化原因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实际情况,在已核实工程量的基础上,以中标价为基础对发生变更的项目进行价格调整。
10.2.5本工程所用苗木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树种、规格的要求,严禁替代。
9本文件已给定的清单中漏项及缺项的报价问题若投标人报价清单中有漏项及缺项,授权委托人书面承诺在维持原报价不变的情况下,能全面完成本项目的,经综合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可以确定为成交候选人。
10定标方法报价最低且经评委评审合格的竞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不设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果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经评委评审后为无效投标,则将评标结果上报旗政府采购工作小组审查决定。
11招标文件工本费1500元/标段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工程集中采购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和付款方式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的付款方式:见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及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且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如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及要求证件未提供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供审查,同时将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年检的由上级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敖汉旗区域内林场投标需要提交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班子成员不少于3人,项目班子成员的林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项目班子成员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经过劳动监察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改动处必须有劳动监察部门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5)近五年(2009年—现在)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投标风险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8)本工程实行项目班子押证制度,即在施工期间除特殊原因外,不得调整项目班子成员。
(9)中标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要求按投标项目班子成员组织进场,项目班子成员在施工期间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如出现顶替或擅自调整项目班子人员的情况,建设单位将终止施工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对本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施工单位负责。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采购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政府采购中心。
1.10.3 政府采购中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1.12 偏离
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更新的);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不适用于本次招标。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工程造价时采用预算单价法进行编制,同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本次工程招标具体情况,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参照执行现行的工程预算定额和工程所在地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企业自身承受能力进行编制,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工程造价时,在直接费和项目措施费的基础上,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动态调整(价差)、未计价材、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税金,其他费率不做考虑。
(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含成本、取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4)报价清单中的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的某项工程项目的合价占总价1%(含1%)以内的,在实施后,招标人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工程地形、地质构造、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风险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风险金。
3.4 投标风险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投标风险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风险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按规定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风险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风险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不适用于本次招标。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六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内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内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组建招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候谈室或其他地点等候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入抽签或报价程序。
(4)宣布招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果;
(5)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7)按照报到的先后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风险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供货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评审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10)宣布中标候选人;
(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采用经评委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保证金
7.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无违约行为,履约完毕保证金全部无息返还,若有违约现象将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风险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风险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风险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风险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风险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经旗政府研究后决定。
9. 纪律和监督
9.1实施失信惩戒机制
不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条信誉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9.2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3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4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5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6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评
审
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风险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资源配备计划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其他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
1. 评标方法
经评委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前附表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1名中标候选人。若评标委员会发现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明显低于工程成本,主要单项工程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单项工程成本时,应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报价能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如果投标人提供了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为减少招标人风险,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增加履约保证金。并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前,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要求其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和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增加幅度如下:
1.当(A-B)/A≤15%时,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10%。
2.当15%<(A-B)/A≤20%时,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15%。
3.当20%<(A-B)/A时,履约担保为合同总价的25%。
其中B为中标侯选人的评标价;A为经评委审定的工程成本价。
若投标人未做出书面承诺或虽承诺但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额度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宣布其中标无效,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2. 评审标准
2.1 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定,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招标委员会审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书,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工程情况、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第一节 项目概况
项目区基本情况:工程位于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公路沿线,工程全长10公里。地形起伏较小,地表植被覆盖率较低,土壤类型为风沙土。
建设目标:通过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公路两侧绿化,促进道路周边生态状况的持续好转,提升道路两侧环境,满足行人视觉要求。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规划绿化覆盖长度10公里,绿化总面积588亩。
项目建设期限:造林期限2015年3月15日—2015年5月20日
后期管护期限2015年5月-2017年12月
第二节主要采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公路绿化工程施工作业设计主要采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有:
《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DB15/T389-2003)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绿化养护工程定额》
《造林调查规划设计工程》(中国林业出版社)
《内蒙古自治区造林典型设计》
国家、自治区造林、种苗质量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
第三节 基本情况
3.1自然地理条件
3.1.1地理位置
敖汉旗位于赤峰市东南部,科尔沁沙地南缘,燕山山脉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地理坐标为N41°42′—43°01′,E119°32′-120°54′。项目区位于敖汉旗古鲁板蒿林场和羊场办事处,地理坐标为N 42°27′53″—N42°26′23″,E119°42′32″-E119°36′5.0″。
3.1.2地形地貌
敖汉旗总的地势为南高北低,从南向北由浅山丘陵、黄土丘陵过渡到黄土漫岗及风沙沱沼地貌,风蚀、水蚀造成的土地荒漠化相当严重。
项目区相对地势平坦,起伏不大,为低山丘陵区。
3.1.3气候
敖汉旗地处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其特点为四季分明,太阳辐射强烈,日照丰富,气温日较差大,积温有效性高。年均降水量310-460毫米左右,蒸发量2200-2600毫米,年均日照时数2750-3020小时;年均气温4.9-7.5℃,≥10℃积温在2600-3200℃之间,年均无霜期143天。
3.1.4水文
敖汉旗境内有两大水系,五条主要河流,即西辽河水系的老哈河、教来河、孟克河和大凌河水系的老虎山河、牦牛河。
3.1.5土壤
敖汉旗土壤类型主要有棕壤土、褐土、栗钙土、草甸土、沼泽土、风沙土等六个土类,有机质含量均在1%以下,南部海拔800米以上的山地分布有棕壤土;中南部浅山丘陵区海拔在600-800米之间,分布有褐土;中北部的黄土丘陵和黄土漫岗丘陵地带分布有栗钙土;沿河低阶地、沙漫滩和丘间洼地,跨褐土、栗钙土两土地带,分布草甸土、沼泽土,主要位于老哈沿岸;风沙土主要分布于敖汉旗中北部教来河、孟克河、老哈河沿岸。
项目区土壤类型为风沙土,水分条件较差。
第二部分 施工作业设计说明
第一节 标段划分依据
根据立地类型和不同造林模式,沿路共划分了35个小班。其中:四道湾子段17个小班,萨力巴段18个小班。
各小班树种配置情况、小班面积和小班株数详见表1。
标段划分明细表
表1 单位:亩、株、公斤
乡镇小班面积树种苗木数量(株、公斤)
合计588合计45450
云杉900
樟子松34230
金叶榆980
山杏8780
柠条560
紫花苜蓿64(公斤)
第
一
标
段
|
|
四
道
湾
子
镇
段
1-442.7云杉900
紫花苜蓿64
510樟子松660
山杏170
68.3樟子松560
山杏140
70.4樟子松70
山杏20
84樟子松240
山杏60
94樟子松320
山杏80
107.6樟子松550
山杏140
1129.4樟子松1910
山杏480
1259.2樟子松3760
山杏940
1345.8樟子松3040
山杏760
1472.6樟子松4630
山杏1160
158.2樟子松590
山杏200
1611.5樟子松680
山杏170
175.5柠条350
山杏270
乡镇小班面积树种苗木数量
第
二
标
段
|
|
萨
力
巴
乡
段12.9柠条210
山杏170
210樟子松620
山杏160
32樟子松130
山杏40
43.5樟子松230
山杏60
515樟子松960
山杏240
65.6樟子松360
山杏90
78.3樟子松530
山杏140
81.5樟子松100
山杏30
94樟子松260
山杏70
1045.8樟子松2910
山杏730
1117.8樟子松760
金叶榆570
1213樟子松550
金叶榆410
1330樟子松1960
山杏490
1413.4樟子松1100
山杏280
1535樟子松2250
山杏560
1655樟子松3500
山杏880
177.5樟子松480
山杏120
188樟子松520
山杏130
第二节 主要经济技术规格和标准
在充分考虑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改造区域自然环境、立地条件,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保证景观效果的同时选择敖汉旗本地生产的优良树种。在绿化树种的选择上,以针叶树为主,使其在形成景观的同时,形成一条生态型防风带,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各苗木规格和标准详见表2。
规格明细表
表2
序号种 类规 格
11.1整地樟子松、云杉、金叶榆0.6×0.6×0.6米
1.2山杏、柠条0.4×0.4×0.4米
22.1苗木樟子松高1.0m、容器苗,4轮枝以上、冠幅0.65m以上
2.2云杉高1.5m、带土球50cm、3轮枝以上、冠幅0.85m以上
2.3云杉高1.0m、带土球40cm、3轮枝以上、冠幅0.75m以上
2.4云杉高0.5m、带土球30cm
2.5金叶榆胸径2.5cm、砧木高1.8m
2.6山杏地径0.8cm、高0.8m
2.7柠条地径0.5cm、高0.5m
2.8紫花苜蓿草籽64公斤
33.1栽植樟子松、云杉见表3
3.2金叶榆
3.3山杏、柠条
44.1浇水樟子松、云杉、金叶榆第一年4次、第二年3次、第三年3次
4.2山杏、柠条第一年4次、第二年3次、第三年3次
55补植成活率达到95%
66除草栽植坑内无杂草
77防火、防虫、管护无人畜破坏,不发生重大病虫害
88围栏围栏高1.1m,竖线间距小于0.4m,水泥桩高1.5m,断面12cm×12cm,间距4m
99不可预见费因不可抗力产生的额外费用
第三节 栽植、整地标准
根据苗木规格、冠形等因素确定整地和栽植的规格和标准
苗木整地、栽植标准。详见表3。
苗木整地、栽植规格和标准明细表
表3 单位:米
树种苗木规格整地株行距栽植
樟子松H=1.0以上0.6×0.6×0.63×3坐水栽植、覆土、做穴
云 杉H=1.5以上0.6×0.6×0.63×3坐水栽植、覆土、做穴
云 杉H=1.0以上0.6×0.6×0.63×3坐水栽植、覆土、做穴
云 杉H=0.5以上0.6×0.6×0.63×3坐水栽植、覆土、做穴
金叶榆D=0.0250.6×0.6×0.63×3坐水栽植、覆土、做穴
山杏H=0.8以上0.4×0.4×0.42×3坐水栽植、覆土、做穴
柠条H=0.5以上0.4×0.4×0.42×3坐水栽植、覆土、做穴
为全面提高造林成活率,要大力采用抗旱造林技术措施,重点是加强苗木浸水保湿工作,即起苗前灌足底水,苗木假植时浇足水,造林前裸根苗木全株浸泡24小时以上,用ABT生根粉等生物调节剂沾根处理。造林后1-3年内,要采取除草、松土和修剪等措施。
造林后做好幼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以营林技术措施为基础,以生物防治为主导,做好测报,经济地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相辅相成的综合措施,创造有利于林木生长而不利于病虫害发生的环境,把病虫害控制在不成灾的水平。
造林地要设专人管护,根据项目要求全部造林地段设防护围栏,防止牲畜进入和人为破坏,高速路两侧防护围栏共设计19500米。
第四节 树种配置方式
共四种配置方式:樟子松与山杏混交(6行樟子松1行山杏,山杏于2017年春季栽植),樟子松与金叶榆混交(4行樟子松3行金叶榆),山杏与柠条混交(4行柠条3行山杏),云杉纯林(林下播种紫花苜蓿)。
第五节 后期管护
后期养护主要包括浇水、补植、除草、防火防虫、管护和2017年春栽植山杏等工作。施工单位造林完成后即开始后期养护直至2017年12月,造林当年成活率和后两年保存率均要求达95%以上。如有未成活苗木应及时补植,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节 技术保障措施
严把苗木、栽植、管护“三个环节”,实行“谁栽植、谁管护”责任制,切实解决重栽植轻管护问题。造林整地、挖坑栽植、浇水管护等环节严格执行作业设计标准,保证作业设计成活率指标。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绿化工程量清单
标
段小班号面积(亩)长度(米)树种需苗量(株、公斤)单价小计
1-442.7 云杉900
紫花苜蓿64(公斤)
510326樟子松660
山杏170
68.3277樟子松560
第山杏140
一70.432樟子松70
标山杏20
段84118樟子松240
|山杏60
|94157樟子松320
四山杏80
道107.6272樟子松550
湾山杏140
子1129.4953樟子松1910
镇山杏480
段1259.21877樟子松3760
山杏940
1345.81518樟子松3040
山杏760
1472.62315樟子松4630
山杏1160
158.2293樟子松590
山杏200
1611.5340樟子松680
山杏170
175.5172柠条350
山杏270
12.9103柠条210
山杏170
210307樟子松620
山杏160
第 3264樟子松130
二山杏40
标43.5114樟子松230
段山杏60
|515480樟子松960
|山杏240
萨65.6179樟子松360
力山杏90
巴
乡78.3264樟子松530
段山杏140
81.549樟子松100
山杏30
94130樟子松260
山杏70
1045.81453樟子松2910
山杏730
1117.8564樟子松760
金叶榆570
1213410樟子松550
金叶榆410
1330980樟子松1960
山杏490
1413.4546樟子松1110
山杏280
15351122樟子松2250
山杏560
16551750樟子松3500
山杏880
177.5240樟子松480
山杏120
188256樟子松520
山杏130
合计人民币 小写: 元
大写: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
投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AZC2015—G009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六、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八、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九、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十、施工组织设计
十一、资格证明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风险金缴纳凭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第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栽植工期 日历天,管护工期2015年5月-2017年12月。
2.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风险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项目内容约定内容备注
1履约保证金30万元
2进场时间签订合同的第2天
3误期违约金额1000元/ 天
4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的1%
5提前工期奖无
6工程质量奖无
7保修期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
传真网址
法定代表人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
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建造师
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技 工
经营范围
拟投入本次工程施工现场的主要人员
名称姓名职称学历
1、项目负责人
2、技术人员
3、其他人员
4、
5、
6、
附: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性别学历
职务职称年龄
工作年限在本工程担任职务
获奖情况时间工程名称获何奖励
参加工程及担任职务时间工程名称担任职务
注:1、提供主要成员职称证书、业绩和奖励证书并将复印件附于本表后;
2、本表可以以同样方式扩展。
五、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年度
项目或指标金额(万元人民币)核实结果(采购人填写)
注册资金 年度 年度 年度
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
总负债
1.流动负债
2.长期负债
总资产
流动资产
速动资产
长期资产
其中:可抵押的不动产和长期投资
年度营业收入
其中:相关工程业务营业收入
年最大施工能力
已签合同未完工程量
流动比例(%)
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六、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八、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诉讼情况
仲裁情况
九、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十、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
工部位备注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十一、资格证明资料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风险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敖汉旗政府采购中心下达的中标通知书(第 号),现甲乙双方签订敖汉旗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敖汉旗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绿化工程
二、工程内容:造林整地、苗木购买、苗木栽植(补植)、抚育管理。(工程量详见第五章)。
三、工程地点: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
四、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乙方要严格依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质量和规格要求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五、工期: 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六、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七、合同价款(工程造价): 圆整(¥ 元)(最终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为准)。
合同价款包括整地费、苗木费、栽植费、浇水费、补植费、除草费、防火防虫管护费、防护边沟费等,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与工程施工有关费用(不含占地、青苗补偿、占用林木费等)均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工程量进行调整。
二、负责对乙方施工材料进行抽检,对不合格材料、工程有权责令返工,直至符合设计条件,达到优良工程为止。
三、乙方违约不能提供合格产品、按期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配合乙方负责协调工程施工因占地、跨越公路、林地等相关事宜,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外部条件。施工中发生占地、青苗、林木补偿等费用,由项目区乡镇协调解决。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根据乙方投标确定的项目班子,要常驻施工现场,负责该工程施工。乙方所承担工程不得转包、分包。
二、按照 验评标准,担负敖汉旗通赤高速敖汉段(775-785km)重点区域绿化工程施工任务。
三、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包含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四、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五、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六、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根据甲方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工程档案搜集、整理,并移交档案。
七、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随意增减工程量。
八、乙方工程竣工后要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移交。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自费修复。固定资产移交后,由接交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失的,由接交方负责。
九、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 检查验收
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及其工程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二、工程全部竣工后,乙方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一、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二、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 竣工决算
一、本次签订合同数量、规格可以在合同所载数量范围内上下浮动,工程量上浮的,执行财政评审单价,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周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 出具工程运行评估报告、工程验收评价报告、固定资产移交报告,报 ,作为资金拨付依据。
四、工程款:
2015年验收合格付40%,2016年验收合格付30%,2017年验收合格付30%。
五、质保金和支付方式:如发生质保费用,从最后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第七条 保修条款
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旗采购中心交纳:第一包肆拾万元整(¥300,000.00)第二包贰拾万元整(¥300,000.00)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不按时交货或有其它违约情况,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法按照合同第一条第(四)款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不能提供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合同价款20%的经济损失,同时建议政府采购部门拒绝其参加旗内一切采购活动。
二、乙方提供货物存在质量缺陷的,乙方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重新无条件提供合格产品,免费负责项目区工程施工,并承担误工费、安全费、保险费、工程施工费、因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给项目区群众带来的经济损失(按照一年粮食常产和市场价进行核算)。
三、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约定履行合同。合同签订后,如单方无故变更或终止合同,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给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加罚违约方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旗采购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二0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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