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公告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公告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成农联发〔2022〕24号),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35号)要求,我市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实际,制定形成《崇州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已通过。现根据崇农报〔2022〕150号文件,申报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中央财政下达项目资金257万元,用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冬小麦烘干项目工作,完成全市小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低于2.86万亩,推进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满意度≧80%。
二、实施范围
该项目安排在全市15个镇(街道),小麦种植区域内实施。
三、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09月-2023年07月。
四、项目补贴环节及面积
(一)补贴小麦秸秆粉碎翻耕或秸秆粉碎翻耕开沟面积4.57万亩(按0.36A1进行折算服务面积);
(二)补贴小麦烘干作业数量2.86万吨(按每亩350公斤计算服务面积8万亩。服务面积汇总后再按0.27A4进行折算服务面积);
按照综合托管系数对耕、种、防、收各个环节面积加权计算,小麦全程托管服务面积A=0.36×4.57+0.27×8=3.805万亩。
五、补助标准
根据本地粮食作物生产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度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不同的补助水平。单季作物全程服务补助标准不超过服务市场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90元。2022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为2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在实际服务中补助数量面积若有增加,连续支持的同一主体同一环节,将降低每亩补助标准来进行补助。每季度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六、补助对象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崇州市区域内单环节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主体不得少于5家,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基础。补助对象原则上补贴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在一些关键环节或特殊环节可补贴服务对象或小农户。且安排补助对象服务于土地股份合作社(小农户)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占比不低于60%。
七、申报条件
该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是拥有能够完成作业任务的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科研单位、公司等,能够为我市粮油种植户提供关键环节或全程服务,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要有所开展的项目内容。
服务组织确定后要及时签订合同,组织项目实施。在服务过程中服务主体要填写服务日志,详细记录作业对象、面积、地点,服务结束后需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地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签字确认,并进行满意度评分。
八、申报步骤
(一)服务主体自主申报
凡符合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带上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机具清单等),于2022年9月20日前向崇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若因疫情管控时间可以延后,具体时间咨询相关业务科室。
小麦秸秆粉碎翻耕或秸秆粉碎翻耕开沟补贴项目,在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监督管理科申报,地点: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二楼,联系人:吴江燕。联系电话:028-********。
小麦机械化烘干作业补贴项目,在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站申报,地点: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楼二楼,联系人:叶文洪、简轶。联系电话:028-********。
(二)确定实施主体
2022年9月中旬,崇州市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农民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申报单位中优先选择服务质量较好、服务能力较强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主体,并建立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
(三)签订服务合同
2022年9月下旬,实施主体报名、资格审查、公示,与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由社会化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代服务合同》,明确服务作业名称、服务数量、质量和违约责任等。
(四)项目验收阶段
按照小麦种植项目分为2个子项目,将实行完成一个子项目、验收一个子项目、审计一个子项目、公示一个子项目、兑付一个子项目的要求,严格完成2022年崇州市小麦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对验收、审核、审计、公示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本地气候、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延误的,应提前告知上级部门,并附书面说明情况。
(五)资金划拨
服务任务完成后,提供服务主体向崇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同时提交服务对象及服务对象所在地村委会(社区)、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字确认的相关资料),崇州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服务合同,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现场验收、公示、审计。依据验收报告、审计报告,将补助资金拨付给承担任务的服务主体。
特此公告。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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