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二年)的征求意见[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二年)的征求意见[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具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2年9月15日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政府采购部,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5-********,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4.联系人:贾女士/张先生
5.联系电话:0575-********/ 0575-********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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