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连片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灯塔市连片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灯塔市连片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灯塔连片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总投资1800万,改造池塘面积6000亩,需设计方完成本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文本由项目实施方案说明书、工程概算和设计图纸三个部分组成。
项目实施方案说明书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可行性分析、尾水处理工艺分析、项目建设方案设计、项目实施、环境保护和效益分析及相关附件等。
工程概算主要包括概算编制说明、项目总概算表、单项(单位)工程概算表和其他费用概算表等。
设计图纸主要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图、现状图、项目方案总平面布置图等必要的设计图纸等。
★二、规划时限及编制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达到专家评审要求的《灯塔市连片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成果形式
最终成果:《灯塔市连片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8套(纸质)、文件光盘2份,为word和PDF格式两种文件类型。
注:1.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2.编制内容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技术规程的要求,成果通过专家论证。
★四、项目部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配备高能力、高资质的相应人员组成项目部,并在相应文件中提供项目部人员列表、资格证书、相关业绩等相关资料。
★五、其他
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负责,采购人只负责按照合同要求接收研究成果。采购人对成果有异议,成交单位要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直至达到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达到专家评审要求的《灯塔市连片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1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以前将备份文件加密发送至lnhcxmgl88@163.com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灯塔市农机渔业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光明路4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66号(4门)
邮箱地址: lnhcxmgl88@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松陵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