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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亚国际贸易中心基础建设项目配套路灯信号灯10kV供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亚国际贸易中心基础建设项目配套路灯信号灯10kV供电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亚国际贸易中心基础建设项目配套路灯信号灯10kV供电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即为东北亚国际贸易中心基础建设项目配套路灯信号灯项目提供10kV电源。
2.4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计划工期:2022年10月8日-2023年7月31日,296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近3个月(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9月9日16时00分至2022年9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3其他事项
7.3.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3.2.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9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
10.3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
********、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
********。
10.6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2829号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