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推动丰台区旅游业发展建设工作,促进丰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强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全区旅游业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北京市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丰台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区文旅局现开展2023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按照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部署及要求,项目申报范围详见《丰台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附件1)支持范围。2023年度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征集主要聚焦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三个文化带旅游资源开发与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2.以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的旅游消费促进工作。

3.旅游厕所、无障碍设施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工作。

4.市、区两级重点工作任务。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市区两级旅游产业发展政策,且项目本身或项目所在区域有较成熟的规划。

(二)项目实施可充分提升我区旅游产业功能,建设内容具体,建设条件基本具备。

(三)所申报项目应按项目性质提供相关审批或许可文件。

(四)项目单位须在丰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五)同一项目、同一内容,本年度已获得或以往年度获得过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包括市文旅局或市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由项目单位按要求向区文旅局进行申报。如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项目原则上需经所在地区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同意。

(二)申报项目需依据项目征集范围,明确项目所属类别并在项目申报表中明确标注。

(三)项目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项目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2)及项目方案。网上申报是指盖章的PDF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政府内网报送至区文旅局,书面申报是指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请资料报送区文旅局。

(四)项目申报后由区文旅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预审,预审后将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对项目库中暂不具备支持条件的项目,区文旅局将会同区财政局逐步予以研究支持。

(五)项目通过初审进入正式评审程序后,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图纸、预算等相关项目资料。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盖章的PDF版和纸制版申报资料送至区文旅局产业发展科。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无项目。

附件:

1.《丰台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2.《2023年度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刘迦慧;联系电话:********






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对区旅游发展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