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开选调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正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石家庄市公开选调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正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集中履行政府对项目资金的监管职能,打造市级专业化建设项目评审评估队伍,助力石家庄市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河北省公开选调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正科级领导(管理七级)干部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着眼于优化专业人才资源配置,选拔事业发展急需人才。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河北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共选调正科级领导干部9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现任正科级领导(管理七级)及以上的,应任职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领导(管理八级)及以上的,应任职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以后出生)。其中,现任非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需平级调入后安排对应职务,再按照《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履行相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任免程序。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工作经历;
5.符合《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6.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或自愿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身份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7.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试用期或者未满最低履约服务年限的;
5.人事档案或者“三龄两历”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7.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通过石家庄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jz.appms.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自愿申报。
符合本公告中的资格条件,且有意愿从事该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后可自愿报名。不收取考生报名费用。
2.网上报名。
(1)本次选调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15:00至9月14日17:00。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在选调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将通过报名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2)报考人员报名时,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石家庄市公开选调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正科级领导干部》考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及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选调单位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核,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三)设置开考比例
各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四)笔试(占总成绩的40%)
1.填报居住地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合格的人员请于2022年9月16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入个人账号,选择“石家庄市公开选调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正科级领导干部”考试,进入居住地模块,填报笔试前7天、4天、2天居住地信息,(以9月18日笔试为例,应填写9月11日、14日、16日的居住地信息,信息应精确到居住地所在乡镇或街道),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完成填报后至笔试当天,所填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第一时间更新填报内容并再次提交。
2.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9月16日9:00以后,考生登录报名平台个人账号,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更新上报。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3.备齐防疫相关证明。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行程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及疫情防控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准考证中有关说明为准),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及必要的疫情防控核查无问题后,方能进入笔试考点。
4.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9月18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和专业水平等。笔试考试时限12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5.笔试成绩公布。9月19日9:00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jz.appms.cn)进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市审计局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9月21日携带与选调岗位条件相匹配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编制证明、干部任免表复印件、石家庄市建设项目评审评估中心公开选调正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三份)等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由市审计局负责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凡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六)面试(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参加笔试的考生依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9月22日9: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及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等。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专业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可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八)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选择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定。
(九)考察审档
由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任职条件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组织试用
本次公开选调由选调单位在选调岗位上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按借调情形处理。
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经单位党组会研究不予调入。
1.经实绩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
2.由于个人原因,工作出现严重错误的;
3.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原因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十一)公示和调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试用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报名网站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选调单位提出调动意见,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表中公布咨询电话联系选调单位。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11-********/********咨询。
2.报考人员应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操作。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联系电话要确保联系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等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本次选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试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考生均参照笔试环节要求填报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如某考生9月20日参加面试,须填写9月13日至9月19日个人健康信息,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咨询电话:0311-********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家庄市审计局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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