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水利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的市场比选通告

关于“福建水利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的市场比选通告

各服务提供商:

  省水利厅决定购买“福建水利”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 服务提供商应在当地设有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3. 具有运营政务新媒体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4. 服务提供商应具有相关水利宣传经验。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

  1. 每个工作日采集5条水利相关资讯,并以水利厅名义在“福建水利”公众号发布;

  2. 使用乙方自媒体账号,每年为甲方推送由甲方编辑审定的水利重点信息不少于50条;

  3. 指定专人2位驻点,协助甲方做好综合文字、宣传、信息等工作。

  三、报价文件要求

  1. 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质量、时限等要求,预算控制35万元以内。

  2.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供政务微信运营的成功案例及介绍。

  4.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5. 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 报价文件应于2022年8月18日18时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212室陈布泽,联系电话180*****7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微信公众号 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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