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馆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充装及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展馆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充装及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展馆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充装及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展馆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充装及检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展馆运营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内部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展馆消防气体灭火系统充装及检测项目。
2.2 项目范围: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 2021)、《压力容器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选择具备相关资质能力的单位对项目范围内的气灭钢瓶进行检测及维修。对展馆内22套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进行钢瓶拆卸、充气、检测、故障部件的修复、更换、搬运、包装、药剂补充灌装、钢瓶恢复安装、调试检测等所有内容,服务期限为3个月。
2.3 项目内容
2.3.1 钢瓶维修检测范围及内容:检测维修项目需要包括钢瓶气密性试验,七氟丙烷气体药剂补充。
2.3.2 更换产品或配件:检测过程中,对不合格瓶体,投标方提供替换新钢瓶,对不合格的瓶头阀等配件,投标方需更换为合格产品。
2.3.3 维修器具要求
投标方负责整体项目维修器具的配备,包含钢瓶的拆卸、搬运、检测、安装、调试等工作所使用的所有工具。维修器具的配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如因工具问题造成瓶体损坏、磕碰设备等事件,由投标方负责修复。
2.4 检测维修要求
2.4.1 检测维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2.4.2 本项目检测维修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4.3 投标方应对检测维修工作全面负责,并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所列规范如有遗漏,检测维修单位应征得招标方同意,补充最新版本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如规范、规定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投标方应通知招标方,经招标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2.4.4 投标方在服务周期内造成招标方设备设施损坏,由投标方负责维修、更换。
2.4.5 投标方检测维修完毕后,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向招标方提供相关的检测维修情况及技术报告,并满足完整性、正确性、检测维修质量、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济和技术能力;
3.2 满足维修检测相关规定的资质条件;
3.3 具有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充装及检测经验。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展馆运营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4:00分,地点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15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6日14:00分
地点: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15会议室(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仙台大街3333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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