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完小教学楼、食堂餐厅建设施工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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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临涧镇华银完小教学楼、食堂餐厅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5-001609-1512-009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邑县临涧镇华银完小教学楼、食堂餐厅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审批字【2015】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邑县临涧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建设地点:平邑县临涧镇华银完小院内。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3F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为2272平方米,食堂餐厅面积为1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0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5万元。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项目编号:PY2014GC062-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办理投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施工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及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和劳务合同。
7、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
8、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9、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证明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建设市场行为书面证明
11、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平邑县临涧镇华银完小教学楼、食堂餐厅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3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50 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3月 26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邑县临涧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邑县临涧镇人民政府驻地地 址: 淄博市开发区柳泉路280号晨报大厦七层
邮 编: 273300邮 编: 276000
联 系 人: 张老师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83*****268电 话: 150*****861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pyzw001@163.com电子邮件: ********2@qq.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2015年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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