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南关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二次)询价公告

[社会代理]南关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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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9-09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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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ngcg********

一、询价条件

本采购项目南关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二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应急管理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南关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ngcg********

3.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4.采购预算:840,000.00 元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完成

6.供货地点:东岭北街20-2

7.质保期:1年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
5.近三年(2019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

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将以下要求内容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中心电0431-********联系进行确认。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二)法人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有法人或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原件扫描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手写)加盖单位公章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中心邮箱(*********@qq.com)。

2.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海峰

地址:东岭北街20-2号

电话:135*****797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431-********

监督单位: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1.各交易主体进入交易场所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报告,并佩带N95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消杀等工作。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未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体温超过37.3℃者以及“红黄码”人员禁止进入交易场所。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2.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可委托我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正常参与招投标活动。

3.投标人在开标当天(区域外投标人建议提前来长,及时做好核酸检测,避免开标当天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参与招标活动)应尽量提前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检查及登记工作,避免因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导致错过开标时间,入场后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南关区应急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方法

135*****797

采购人地址

东岭北街20-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88号

采购项目名称

南关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84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关区应急救灾物资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和财务状况报告; 5.近三年(2019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2-09-13 09:0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电子邮件

文件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09-23 14: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2-09-23 14:30

地点

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88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刘海峰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5*****7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救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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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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