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答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应答人资质要求: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 GC2 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关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质证书(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且均需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资格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本单位连续缴纳满半年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且均需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资格证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本单位连续缴纳满半年的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4. 财务状况要求:须提供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 应答人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业绩,或,天然气管道工程(设计压力≥0.4Mpa)施工业绩;且2项业绩合同累计总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完工证明文件(如:完工报告或竣工报告等能够证明工程施工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完工报告或竣工报告等工程完工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6. 应答人需具备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ISO9001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符合OHSAS
*****/ISO
*****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符合ISO
*****标准),证书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7.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