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法院10kV配电改造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吕梁市离石区法院10kV配电改造工程谈判采购公告
吕梁市离石区法院10kV配电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法院10kV配电改造工程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XYSD-ZB-*******
1.3采购人: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机关
1.4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新宇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5预算金额:16.5万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建设地点:离石区人民法院新址
2.3工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
2.4质量要求:合格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81号院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每份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
(5)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被授权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纳税凭证(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的证明;
(7)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供应商上年度至今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凭据,即专业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8)由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并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内);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9时,地点为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81号院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上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机关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机关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166*****777
代理机构:山西新宇盛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81号院内中间楼一单元101(春苗幼儿园往南100米)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苏女士、王女士
电 话: 133*****302、0358-*******
电子邮箱:xysd*******@163.com
注:报价人须持“两码一证”方可进入本公司会场(两码为“行程卡绿码”及支付宝“健康码绿码”,一证为本人“身份证”),并全程佩戴口罩。
标签: 配电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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