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天祝县2022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的公告
关于征集天祝县2022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岗位的公告
按照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威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2〕132号)要求,我县继续采取财政专项资金适当补贴、毕业生与各类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高质量推进“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实施,现就征集2022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各类用人单位资格及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资格征集范围
(一)用人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用人单位应是天祝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能够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
上述用人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项目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国有企业没有确定的名录,可将经营范围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生态产业的国有企业纳入用人单位范围;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当具有民政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证书。
(二)用人单位在近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纳入:
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过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用人单位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用人单位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二、用人单位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6月10日
(二)申报地点: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城北新区党校大楼902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应提交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最近一次社保缴纳税收完税证明、2019年-2021年企业利润表或损益表,并填报《武威市2022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申请表》(详见附件)。
三、联系方式
电话:0935-*******
附件:武威市2022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申报表(下载)
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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