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朗水电站首部枢纽下游左右岸及1#支洞外渣场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朗水电站首部枢纽下游左右岸及1#支洞外渣场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木里县宁朗水电站首部枢纽下游左右岸及1#支洞外渣场修复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木里县宁朗水电站首部枢纽下游左右岸及1#支洞外渣场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复。
项目业主为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宁朗乡
本期规模: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招标范围:
(1) 枢纽建筑物工程
1)宁朗首部枢纽下游左右岸防护
左岸边墙末端(闸0+077.00m~闸0+107.00m)需复建。
左岸下游河道转弯处(闸0+107.00m~0+235.00m段)防护挡墙基础护脚保护工程,长约181m,相应的道路路面及路基恢复。
左岸下游(闸0+235.00m以下)挡墙复建,长度47m,相应的道路路面及路基恢复。
右岸边墙(闸0+060m~闸0+218m)挡墙复建,长度约158m。
2)宁朗电站1#支洞外渣场挡墙
1#支洞外渣场挡墙280m复建,相应的道路路面及路基恢复。
吊桥处挡墙基础护脚保护,长约137m。
(2)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上述工作的各类非永久工程,包括:
①施工临时设施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包括:施工导流、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照明系统、施工通信、施工供风、施工场地平整、施工排水、施工期防汛、混凝土生产及浇筑系统、各类仓库及堆存场地、各类加工厂、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及承包商工地试验室等,并负责由招标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施工期的管理、维护。
②根据规程规范要求和发包人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
③施工期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施工期安全观测、安全防护设施等。
④为满足本标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认为必要的附属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编号:HDSLH-SCZB*******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由低至高依次为: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一级、特级)。
4、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M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五年内独立承建过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有5年及以上水电或公路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2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2年及以上的项目总工,业绩以合同为准。
6、投标人财务状况较好,且连续三年盈利。
7、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与业主单位的法律纠纷且未出现过群体性事件),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8、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内。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向投标人索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8日至2015年3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络电子邮件(hdxmzb@163.com)或至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101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方式:投标人应于发售时限内将标书费汇入招标代理人指定帐户(见联系方式),汇款后应尽快将确认通知(见附件)、汇款底单通过电子邮箱hdxmzb@163.com传至我公司。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4日9时30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爱驰酒店二层会议室(济南市经十路15356 山大路与经十路路口向东200米路南,电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山东济南经十路14800号华电大厦1017室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孙启雷 杜经理
电 话:0531—******** 0531--********
电子邮件:hdxm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经二路支行
账 号:1602 0010 0920 0061 575
2015年2月28日
附件: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木里县宁朗水电站首部枢纽下游左右岸及1#支洞外渣场修复工程施工
投标确认通知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经商,我公司决定参加 标段的投标。
我公司如参加,将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
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书面与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 机:
传 真:
电子邮件:
邮 编:
拟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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