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数字化服务招标公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数字化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汉源县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9日16: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0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
预算金额¥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5-*******
采购单位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二段2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0835-*******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宏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老师0835-*******
附件:
附件19.09竞争性磋商文件-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1).pdf
附件2需求.pdf

项目概况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YC-ZC-2021-041

项目名称: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按照规范完善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整理未归档的档案,对档案进行机读目录校对及著录工作,全面完成约59万页全文数字化加工、处理、备份、挂接、利用等工作任务,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和利用。

(二)总体服务要求

1.完成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工作。

2.最终用以结算项目数字化加工数量,按照服务工作结束验收后的实际扫描页数来统计,统计方法须经双方确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和设备进场后,须先扫描一组由采购人提供的案卷、文件,根据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流程制作成品并提交给采购人确认扫描质量和效果,以确认结果作为档案数字化成品的质量和效果标准,在扫描过程中遇到不同类型的档案,应根据档案实际内容动态调整扫描、著录规范,并提前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3.项目所需的工具及耗材费用,档案扫描工作中的所有设备、档案运输费用、工具与耗材费用、场地布置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工作场地及相关水电需求由采购人提供。

4.本项目的报价应包括数字化加工软件、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和各项技术人工服务及达到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须做好同采购人系统数据导入挂接事宜,满足新旧系统多台电脑同时使用,所需一切设备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对扫描的图片、目录等电子数据采用硬盘和光盘分别备份,服务器数据采用本机备份、移动硬盘备份和光盘备份。

6.供应商须提供的扫描设备和软件要求

(1)业主方只负责提供合适的扫描加工工作场地,其余由供应商负责,如:加工场地安装监控探头、提供完成档案扫描加工服务所需各种硬件设备(电脑设备、服务器、扫描仪、书本扫描仪或高像素拍照设备、打印机、光盘及刻录光盘设备、移动硬盘等)、软件、档案存放架、档案运送车等加工场内配备、材料(纸张、夹子、文具等装订、裱补材料和工具以及其它材料)、消耗等。供应商用于开展扫描工作所使用的软硬件均应具备合法使用手续,计算机配套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软件均应为正版软件。

(2)供应商应根据场地,工期等要求合理、及时调配扫描设备和物资,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供应商在项目运行期间应免费提供一套扫描加工数据验收系统供采购人使用(所有权归供应商),使采购人质量检查人员能够顺利对加工数据进行质量检查。供应商在电子化过程中发现原卷宗存在错、漏等需要进行技术处理的情况,应进行技术处理,并制作备考表存档。

(4)供应商应确保扫描工作完成后保存在服务器上的影像及其属性数据与保存在光盘上的数据一致,并与档案实体保持一致。

(5)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档案数字化服务存储扩容服务,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实施人员要求

(1)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提供一支品行端正、经验丰富、人员稳定、保密意识强的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行业工作经验,熟悉档案信息化加工系统的操作应用,需提供详细的团队名单供采购人审核。

(2)为保证项目系统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在整个项目运行期间,必须指派 1名项目经理长期驻场,同时指定具有项目经验的骨干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实施,确保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特殊情况需更换工作人员,需经过采购人同意。

(三)技术要求及标准

1.技术要求:

(1)免费提供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且软件使用权属于采购人。系统包含内网版(可供档案馆内网多台电脑使用)。

(2)免费提供的档案管理统,需要满足数据收集、档案著录、扫描挂接、双层pdf上传和下载、查询、统计、目录打印、数据交换、操作日志、权限管理等基本功能,并具有免费升级功能。

(3)具有保存文字、图片、视频、音像文件格式的功能。

(4)实行两套制,档案数字化加工后,数据既能在供应商提供的档案系统中应用,还需要把加工后的数据转换到采购人原档案管理系统中。

(5)具有档案报表管理功能,能够上传、下载、删除doc、xls等格式的文件。

(6)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量统计功能,能够统计出库数量、著录数量、扫描数量、挂接数量、入库数量。

(7)具有涉密文件和非涉密文件分开标注的功能。

(8)具有数字化成果导出,支持目录、图像的原数据导出的功能。

2.技术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文献保密等级代码与标识》(GB/T 7156-2003);

(3)《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

(4)《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5)《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GB/T *****.2-1998);

(6)《档案装裱技术规范》(DA/T 25-2000);

(7)《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2016);

(8)《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要求》(DA/T 47-2009);

(9)《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2010-06)。

(四)安全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档案扫描工作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应做到:

1.加强工作人员管理

(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职责与违法责任,严防泄密现象发生,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采购人的审核,并登记备案。

(3)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档案数字化工作的管理人员应熟悉数字化工作并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技术人员应熟悉相关标准规范并能够为数字化工作各环节提供技术支撑;操作人员应掌握一定数字化基础知识并熟悉业务。

2.加强数字化场地安全管理

(1)采购人提供符合防火、防水、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要求的数字化加工专用场地。

(2)供应商要设置档案存放、档案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目录著录、质量检查、档案装订等工作区域,合理布置加工场地,并做好区域标识、规章制度上墙等工作。

(3)数字化加工期间,供应商应设置保管库用于存放调取的档案,并安排专人管理。

(4)供应商在场地内应配备可覆盖整个区域的应急设施和监控设备,确保工作区域无监控死角;做好监控硬盘的更换和保管,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应不少于6个月。

(5)供应商在场地内不得存放非工作需要的物品;不擅自带入手机、电脑、录音、录像等各类电子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不在场地内进食、饮水、吸烟;不在场地内从事其他与数字化加工无关的活动;不擅自将场地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6)供应商需建立安全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负责场地巡查并做记录;建立访客登记制度,非现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场地。

3.加强数字化加工设备安全管理

(1)数字化所需的硬盘、移动存储介质以及无法确保数据可靠清除的设备应当逐一登记造册管理,待数字化加工任务完成后,全部移交采购人。

(2)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移动存储介质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信息输入、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 接口、光驱接口等。

(3)数字化加工网络应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4)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5)数字化加工网络环境中应配备具有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端口管理、日志管理和安全审计等功能的数字化加工安全保护系统,记录授权用户的访问行为、设备接入和电子档案信息流向等信息。

(6)指定专人保管,详细记录使用情况。

(7)按照数字化档案的最高密级确定其密级,并按同等级的国家密级载体使用、管理。

(8)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应由有涉密介质处理资质的维修机构上门处理;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业主方派员现场监督。

(9)数字化加工软件应具备流程定义、任务分配、过程跟踪、质量检测、成品制作、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统计分析等功能,并分别设置管理员、保密员、审计员,并实行“三员分离”。

4.加强档案实体与档案信息安全管理

(1)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流程单应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2)爱护档案,避免损伤档案,数字化过程不得损毁档案。拆装档案时,应尽可能地保持档案原貌。出现档案损毁的,应及时登记并送专业人员修复。

(3)档案严禁随地堆放,使用完毕应及时入库。正在数字化加工的档案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

(4)强化数字化数据信息日常安全管理,严禁服务机构、人员非法下载、拍摄、复印、摘抄、留存、持有、使用任何档案信息。

(6)设立安全员岗位,负责加工场地日常安全管理,对其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定期、不定期实地督查,实现数字化加工全程监控。

(7)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供应商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并作碎纸处理,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

5.数据安全管理

(1)严格管理数字化加工各环节产生的数据,及时对数字化成果数据进行移交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保障数据安全。

(2)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对数字化加工的数据进行备份,有条件的数字化实施单位,可实时备份;建立数据迁入、迁出备案制度,不擅自导入、导出、删除服务器及存储设备上的数据。

(3)配备专人负责数据管理,采取技术手段,确保成果数据不被篡改。

(4)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硬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定期检测数据的完整性。

6.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安全管理

(1)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形成的日志、记录等原始记录材料移交档案保管部门,作为项目档案内容进行管理,监控录像及数据保存6个月。

(2)由业主方组织专业人员对档案服务机构移交的数字化加工介质(如存储介质、移动介质、备份介质等)、监控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实体出入库交接记录、加工人员变更记录、进行安全保密专项检查验收,安全保密验收不合格的,不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

(3)业主方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数字化服务机构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

(五)档案数字化加工的技术要求

供应商在响应时针对本项目,须制定一套完善且可行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强化流程化控制、图像处理、质检校对等环节处理,确保数字化加工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政策法规要求,确保数字化档案满足汉源县档案馆高效查阅利用档案的需要。

1.加工前准备

(1)建立档案扫描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必须符合国家、四川省、雅安市关于各门类档案管理要求,并根据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的实际情况定制。规范应报业主方书面同意,规范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新问题要第一时间与业主方沟通,并不断修订、完善。

(2)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按“卷”整理的档案应建立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按“件”整理的档案应建立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档案目录数据应能与业主方档案管理系统档案进行数据交换。

(3)对进场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充分了解工作要求与技术规范。

(4)数字化服务公司与档案馆办理档案出库清点、案卷核对等档案借调手续。

(5)制定工作所需的制度、管理文件和相关表格。主要工作记录和单据有:工作方案、审批书、流程单、出库申请单、数据移交单、抽检单、归还入库单、数据验收单、成果移交单、验收报告、其他加工记录等。采取外包方式实施的,还应包括项目磋商文件、项目合同、保密协议、加工人员信息资料、项目需求变更文档等。

(6)规范数字化工作文件的管理,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和移交,形成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的数字化工作档案。

(7)实施档案数字化加工全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把控加工质量,协调整体进度,建立系统、完整的流程单和工作台帐。

(8)日常管理中,应关注数字化现场工作情况,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建立问题反馈和错情追溯机制,确保数字化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得到反馈和修正。

(9)数字化管理部门根据数字化工作方案制定调卷计划,拟定数字化对象,提交审批书,按序时进度分批次向档案保管部门提出申请。

(10)档案保管部门事先对档案进行清点,经数字化管理部门核对后,填写出库申请单。经相关责任人批准后,按照档案库房管理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密件处理方式

(1)数字化过程中应做好涉密文件的筛选工作。发现涉密文件,在原有目录中进行标注,并单独创建涉密文件目录,标注清楚涉密文件位置。

(2)涉密文件进行数字化扫描,数字化成品使用专用存储设备单独存储。

(3)涉密文件数字化后,放回原来案卷保存。

3.扫描前处理

(1)编制页码。以案卷为单位整理的档案,应对未编号或页号编制不规范的文件重新编号,统一采用2B 铅笔使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号,并将原编错的页号用铅笔划掉;文书档案,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编在左上角;科技档案,正面编在右下角,背面编在左下角。一份文件若有主页和浮贴,先编主页号,后编浮贴页号,如浮贴内容与主页内容无关,先编浮贴页号。已经编过页码的档案,或原有页码为连续性页号且清晰可见,不再重新编页码,如有跳号或编号出错的情况,应重新编页码,并在数字化加工流程单中加以说明。档案中凡载有有效信息的页面均应编页,包括文件处理单或领导(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单、正文、草稿、附件等;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空白页、废稿纸、重复件等不编页。书写时字迹清晰工整,不压盖档案内容。编页位置根据档案内容与装订线的位置确定,新页号标注于远离装订线的页面侧角。一个页面上并排粘贴有多个小页面档案时,可根据实际内容合编一个页号或分别编页;页面有重叠的,应分别编页。筒子页编页时,不能展开的,正面和背面均单独编页;能展开且档案内容不在折缝上的,可编为两页;能展开但内容在折缝上影响阅读的编为一页,编完后,将筒子页拆出变为折子页。

(2)档案装订物拆除。检查并剔除案卷中的装订物(如金属夹、回形针、订书钉、大头针等),并将排列顺序不准确的档案进行重排。除装订物应以保护档案为原则,难以恢复原貌的不得拆除。除装订物造成破损的,应及时与数字化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处理精装书籍及精装书籍状装订的档案不得拆散,应用零边距扫描仪挂边扫描。拆除档案装订物不得损毁档案。

(3)重份档案的处理。同一全宗内,出现成本成册的重复档案(形式与内容完全重复),应将重份档案在目录标注说明,提示扫描时不予扫描,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同一案卷内,出现的重复文件,应剔除不予扫描,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

(4)档案保护性处理。逐卷检查实体,对档案的破损、霉坏等需裱糊的文件做出评定,并在备考表上说明情况,能够扫描的先扫描,而后进行修裱,并建立修裱登记台账。档案粘连或破损严重、霉坏及其他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应填写处理单,由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处置。

4.扫描标准和要求

(1)应以保证档案实体安全、保持档案原貌和信息完整、满足利用要求为原则。可根据档案实际情况、数字化目的、数字化规模、网络和存储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扫描方式和设备,并进行相关参数的设置和调整。

(2)应按照档案标明的页号顺序进行,保证图像顺序号连续且与档案页号一一对应,做到不缺页、不重页;扫描图像内容应清晰完整,包括文件上的正文、页号、有关标记等。一般对档案逐页进行扫描,不可多页重叠扫描。

(3)开始扫描时,保持档案平整,对褶皱不平影响图像质量的档案,应先进行平整处理后再扫描。有粘连的档案,不能折叠当前页,允许露出与当前页相连的前后页档案。尽量将档案纸张放置端正,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纠偏产生的图像失真问题。

(4)扫描以白底为主。纸质偏薄的双面文字档案则以黑底扫描,避免背面影像显透,影响阅读;破损或缺角较大的档案用黑底扫描,便于辨识缺损部位。

(5)扫描页数与前处理填写的页数一致,不一致时应查找原因并整改。

(6)一般档案用普通平板扫描仪;纸张质量好、尺寸一致、未装订、无粘连或折角的档案可用高速扫描仪;字迹过于贴近装订边缘的档案,可用书刊扫描仪;书籍或胶装成册的档案可用零边距扫描仪。

(7)较大的档案可采用大图扫描仪或专业扫描仪,也可分幅扫描后进行图像拼接处理。分幅扫描时,应使各区域的大小尺寸相近,相邻幅面之间应有重叠部分,重叠尺寸一般不小于单幅图像对应原件尺寸的 1/3,并说明分幅方法。

(8)尺寸不规则的档案,可采用标板、标尺等标识原件大小。

(9)扫描参数的选择,应保证产生的数字图像清晰、不失真,图像效果接近档案原貌,并综合考虑后期存储与利用方式等因素。

(10)不低于 24 位真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不小于 200dpi;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差的档案,可适当提高分辨率;纸质照片档案扫描分辨率不小于 600dpi;应进行仿真复制、印刷出版的档案,扫描分辨率不小于 600dpi。

(11)格式主要有 TIFF、JPEG 和 JPEG2000 等通用格式,压缩比率的选择应兼顾图像质量、使用需求与存储能力。一般档案可用 JPEG 格式;重要档案、历史档案、有仿真复制和出版需求的档案,可用无损压缩 TIFF 格式。可根据后期全文检索等实际需要,开展图像光学字符识别(OCR),通过档案管理软件功能或扫描软件等措施将图像转换为双层 OFD 或 PDF 格式。

(12)命名方式应以档号为基础,确保图像命名的唯一性和与对应档号的一致性。

(13)存储为单页文件时,按档号与图像流水号组合的方式对图像命名;图像存储为多页文件时,按档号对图像命名。

(14)科学的图像存储路径,确保数据挂接的准确性。一般采用档号层级文件夹进行存储, JPEG/TIFF 格式保存图像时,一份文件建立一个文件夹;OFD/PDF 格式保存图像时,一份文件合成一个 OFD/PDF 文件。

5.档案还原装订

(1)完成后,应将密件放回原卷,并按要求对档案实体进行装订。缺少卷内目录或原卷内目录不准确的案卷,应重新打印卷内目录,装订时可保留原卷内目录。

(2)案卷原装订方式,靠装订边将文件整理整齐;没有足够装订位的页面,先用材质、颜色相近的纸张加边;粘连不牢的浮贴等小页面档案,可用修裱专用浆糊加固避免脱落。

(3)尽量利用原孔装订;若需重新打孔的,应沿装订边适当处进行操作,不可触及档案内容。

(4)逐卷检查档案装订质量,避免出现文件颠倒、顺序错误等问题。

6.图像处理要求

(1)按照 DA/T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数字化所产生的图像文件进行优化处理与质检,使图像清晰、完整、不得出现原件没有的颜色、变形、皱纹等现象。

(2)纠偏:以视觉上不感觉偏斜为标准,倾斜度不得超过 1 度;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扫描影像应保持原档方向;特殊形制的页面,以直角边为基准;若图像内容与介质不平行,则以介质为准。

(3)裁边:应保留当前页面完整,宜在距页边最外延 2 mm~3 mm 处裁剪;一侧粘连或装订成册的档案,裁剪后应保留粘连线或装订中缝。

(4)去污:扫描过程中产生的污点、污线、黑边等杂质,在不影响档案有效内容的情况下,应进行去污处理。去污过程遵循保护档案原貌的原则,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痕迹。

(5)图像完整性:发现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的图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

(6)排序:页码必须连续,不可以有跳页、多页、页码顺序颠倒等现象;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7)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区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档案数字化图像的整体性。

7.图像质量检查

(1)色彩模式、分辨率、保存格式、压缩比率及命名符合要求情况;

(2)像画幅数与档案页数相符情况;

(3)像页号及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一致性情况;

(4)页、重复和页号错误情况;

(5)像完整性、清晰度、色差、彩线、褶皱、压字、失真等情况;

(6)像纠偏、裁边、去污等情况。

8.著录要求

(1)结合档案实际,确定著录要求、著录项目、著录细则和目录数据格式等。

(2)尊重事实、准确有效为原则开展著录工作,形成完整的目录数据。

(3)档案数字化前已有目录的,要在尊重原有成果基础上,对编目不完整、不规范的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或重新著录。

(4)优先采用可将数据转换为 DBF、XLS 等通用格式的数据库。数据库结构应注重保持档案的内在联系,以便于数字化成果的管理和利用。

(5)计算机自动校验与人工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著录项目的完整性、著录内容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等进行检查。

(6)对涉及人事、产权等特殊文件的编目要涵盖该文件所有人员姓名或单位。

9.格式转换和OCR识别(不需要校对)

(1)扫描文件需同时保存为单页JPEG 和 PDF 两种格式。PDF 格式图像的要求为彩色、分辨率为300dpi。

(2)印刷体、打印体纸质档案(表格除外)扫描后形成的JPEG图像,应先进行OCR(全文字符识别),并将双层PDF格式文件上传档案管理系统。双层 PDF格式文件的上层是原始图像,下层是识别结果,保留原始版面效果,支持选择、复制和检索等功能。

(3)非印刷体纸质档案无需进行OCR(全文字符识别)识别处理,将PDF 格式文件上传档案管理系统。

10.数字化成果质量自检与验收

(1)数字化实施单位应对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验收,也可请第三方数字化服务机构作为监理协助验收。

(2)根据内容的不同,采用人工或计算机自动校验的方式进行检查。

(3)验收宜采用分批次验收和整体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合格的,出具批次检验报告和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应先整改再验收。各批次验收均合格后,方可进行项目整体验收。

(4)接收对象包括:图像数据、目录数据、数据挂接、工作文件等。

(5)图像数据验收:采用人工抽检的方式对图像的完整性、排列顺序的正确性和图像质量等进行检查,抽检率不低于5%,合格率应不低于 99%。

11.备份存储

(1)合格的数据应按要求进行移交,填写数字化成果移交单,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将目录数据和图像数据迁入数据库管理系统。

(2)数字化成果移交后应进行保存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数字化实施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备份方案,综合使用磁盘、磁带、光盘和胶片等介质,采取在线、近线和离线等方式,实现数字化成果的分层次、多套、异质备份。同时,还应按照要求适时对数字化成果进行异地备份。

(3)做好备份载体标识,对备份载体和数据进行必要的校验,检查载体的可用性、病毒情况和数据的完整性、可读性等。

12.档案上架

(1)数字化工作完成后,宜先消毒再入库。入库时应清点档案数量,确认无误后填写档案实体归还入库移交单,分批次归还至档案保管部门。

(2)保管部门应对归还档案再次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按照库房管理规定办理手续。

三、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

1.档案数字化加工内容为永久性保存、使用率高的文书档案。必须在采购单位指定的场所完成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备份等工作。保证档案数字化的加工质量、准确度和效率。

2.在本项目实施的各个工作环节中,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不得遗失、损坏和错装纸质档案。必须确保档案信息和档案实体信息安全,不得将档案及复制件带出工作场所、不得对外泄露档案内容。工作人员入场前须把手机放置到采购人提供的手机柜存放。

3.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需设备材料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4.使用的档案数字化软件需具备可将数字化加工成果挂接到业主档案管理系统的功能。

5.以上内容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四、质量监督处罚措施(实质性要求)

1.漏扫、错扫、扫描质量明显粗糙模糊与原图差别大,按照每页10元予以处罚并由成交供应商改正。

2.凡装订不合格、错误的,经档案管理部门检查指出仍拒不改正的,按每起100元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

3.收到业务部门投诉,经核实属于装订错误的,按每起100元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其中性质严重的,按每起300元予以处罚;

4.进度监督处罚措施:项目进度无法在预期内完成的,则每拖延一个工作日,扣发100 元予以处罚。

5.以上内容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0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

方式:网络办理:供应商网络办理获取磋商文件时,按照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格式填写完整后扫描发送至**********@qq.com。报名信息登记表和介绍信原件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至我公司报名办理处(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835-*******)。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滨湖大道二段212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宏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汉阙路1号汉都华府小区商业1栋3层11号

联系方式: 罗老师0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  0835-*******

标签: 档案数字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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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宏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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