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誉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玛纳斯县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YH(2022)-08-CG
新疆誉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玛纳斯县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的竞争性磋商公告-XJYH(2022)-08-CG
项目概况
玛纳斯县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昌吉市塔城东路33号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2022)-08-CG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编制完成玛纳斯县塔西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并实施应急演练;编制完成玛纳斯县玛纳斯河(石河子段)“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并实施应急演练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玛纳斯县塔西河、玛纳斯河(石河子段)两条河段流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在2023年8月之前提交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9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昌吉市塔城东路33号六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元): 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玛纳斯县文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中华碧玉园)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3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玛纳斯县文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中华碧玉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执行。
(二)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及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社保明细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获取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社保明细证明。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以自然人身份参加开标的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由供应商公司查询打印,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按照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资料的要求将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发送至*********@ qq.com,经审查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说明: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领取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提供的扫描件模糊不清,则必须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扫描件,供应商对招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玛纳斯县分局
地 址:新疆玛纳斯县凤城西路81号
联系方式:0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誉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市塔城东路33号六楼
联系方式:151*****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文
电 话:15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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