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st().find(".step-line").remove(); $(function(){$("#tdiv").hide();cons" />

交通信号控制机提升改造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交通信号控制机提升改造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jhtml">交通信号控制机提升改造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2022-09-09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公安局

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ZJJ[CS]*******的交通信号控制机提升改造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 交通管理设备 交通管理设备海康威视1(批)************ 国内中国XHJ-CW-GA-HK3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肆万玖仟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90)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执行。;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交警大队;

4.3交付条件: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安装调试 6.1.1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装、调试同型号设备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6.1.2 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甲方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6.1.3 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安装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6.1.4 设备到达最终甲方现场后,乙方的工程师到甲方的现场安装设备,同时应向甲方介绍设备功能及特殊分析并进行现场演示。 6.1.5设备进场后在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6.2验收 6.2.1验收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按照磋商文件所列的产品清单进行数量验收并形成数量验收单,货物交付并安装结束后,由验收组(由甲方技术、财务、资产管理以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会同乙方进行现场验收,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投标响应技术指标不符时,甲方将拒绝验收,视乙方商虚假应标,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6.2.2验收程序和方法 (1)出厂检验 乙方在设备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 (2)初验收: 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如发现乙方商提供“三无产品”(即在设备上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标牌)、翻新或以次充好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试运行: 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自检记录。 (4)最终验收: 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甲方或乙方委托的专业公司以及有关管理部门按磋商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验收依据:验收以磋商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 6.2.3乙方需提供本项目全套设备配置清单(详列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原产地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目录的技术资料壹套(各项指标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3)使用说明书; (4)安装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 (5)零部件目录; (6)相关文件、支持程序软盘或光盘; (7)提供原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8)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6.2.4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5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3本项目不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6.4项目通过甲方验收交付使用后,进入3年维保服务期,乙方提供维保期内详细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服务保障措施。乙方的运维服务方案完全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6.4.1维保期内,乙方保障系统能以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性能有效运行,保障过程中,涉及的软硬件升级、更换、维修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次合同价款内。 6.4.2维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和升级。且在系统主体框架不变,双方沟通确认的仅局部需求增加或变更时,乙方仍然提供的升级、变更服务。 6.4.3维保期内,乙方提供运维服务级别为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服务,有专人受理甲方系统故障(包括电源故障、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申告、技术咨询。乙方在收到甲方系统故障(包括电源故障、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申告后,必须按要求及时解决。故障申告采取“就近申告、首问责任”原则,乙方负责及时跟踪的全程处置。乙方在接到故障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未及时处理好,乙方向招标方缴纳500元/次的违约金。(如遇台风、塌方、破路、泥石流等恶劣天气条件及其他不可抗力情形可联系甲方,书面报告情况,甲方可通过商议适当增加修复时限)。 6.4.4维保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系统进行完善。对系统进行的任何配置、数据改动及其它可能对系统和业务造成不良影响的操作,必需经甲方及业主确认后方可进行。 6.4.5维保期满后,甲方若有维护需要,乙方提出维保期满后每年的维护内容、费用标准和服务方式、范围供甲方选择。。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
2 45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后6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45%;
3 5 三年维保期满后,按考核结果在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标准严格执行,如出现不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或未按时提供服务,成交供应商需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继续赔偿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同时,若乙方所提供服务始终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视情况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6乙方应确保按时完成服务,如乙方延迟完成服务,每迟延一日,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延迟交付时间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甲方所有已付款项外,还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8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9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违约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从未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未付款项不足以抵扣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继续承担支付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闽侯县公安局乙方: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 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
单位负责人: 陈其清单位负责人: 余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赵余平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01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沁园支行
账号: 账号: 350*****61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09月09日

标签: 提升改造 交通信号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