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包家屯镇政府锅炉采购
法库县包家屯镇政府锅炉采购
(法库县包家屯镇政府锅炉采购)
询价通知书
项目概况
法库县包家屯镇政府锅炉采购(项目编号:LNDA********)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A********
项目名称:法库县包家屯镇政府锅炉采购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采购需求:以生物质颗粒为主要燃料的2吨常压热水锅炉一台。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实际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锅炉制造厂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 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09日至 2022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携带以上(1-2)项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代理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09月19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共法库县委党校会议室(沈阳市法库县兴法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库县包家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沈阳市法库县叶元线包家屯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24-******** (工作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505
联系方式:024-********(工作时间)
邮箱地址: lnda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 1430 0080 5252 1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彤
电 话: 024-********(工作时间)
标签: 政府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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