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购置重症医学、呼吸ICU专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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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购置重症医学、呼吸ICU专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购置重症医学、呼吸ICU专用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济南市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5号楼15楼财务室(山东政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0-0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购置重症医学、呼吸ICU专用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431.2万元
最高限价:431.2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11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射频治疗仪采购项目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8.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13.******
A12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8.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40.******
A13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无线掌上超声采购项目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8.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25.******
A14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血凝仪采购项目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8.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5.******
A15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亚低温治疗仪采购项目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8.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48.******
A16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移位机采购项目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8.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20.******
A17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银质针治疗仪采购项目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8.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23.******
A18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8.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16.******
A19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自体脂肪再生细胞处理系统采购项目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8.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240.******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自报最短交付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8.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13日9时0分至2022年9月19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5号楼15楼财务室(山东政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投标备案。(2)备案完成后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报名:获取文件时须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b.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c.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d.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提供进口产品需提供有效的可追溯的授权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发送邮件(SDZTXMGL001@163.com)报名。邮件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SDZTXMGL001@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购置重症医学、呼吸ICU专用设备项目(包号)-报名-“单位名称”。(提交标书费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收款单位:山东政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区支行,账号:151*****040******
4.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如选择现场报名须使用现金支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0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5号楼1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4.扶持监狱企业政策: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46号(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方式:********(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政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高新区县(区)颖秀路2755号806室
联系方式:0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博文
联系人电话:05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ICU 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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