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路建设工程投标邀请书
文化路建设工程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路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白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白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陆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中建海鹏(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鑫旺达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旭志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家投标人,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97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不超过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22 年09月09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配置专栏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在截标前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未中标的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0日09时 30 分,提交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配置专栏发布投标邀请书。
9.公告其他说明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后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投标文件。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所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白山村民委员会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
电话:138*****299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陆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33*****213
联系人:杨先生标签: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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