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晋陵中路586号红晋大厦南楼1层部分、3-8层综合用房招租公告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晋陵中路586号红晋大厦南楼1层部分、3-8层综合用房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晋陵中路586号红晋大厦南楼1层部分、3-8层综合用房 | ||
项目编号 | N0177FCZZ******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9-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9-2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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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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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红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孟力群 联系电话:151*****939 | ||||||||||||||||||||||||||||||||||||||||||||
出租方承诺 |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红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方案》《红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决议》《红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意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 |
特别 | 1.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租金支付至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系统提示账户,并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承租方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酒店经营和酒店管理; 4.意向承租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投资并处于营业状态(不含间接投资及代持)的酒店项目不低于10家; 5.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公告期内银行余额能支付首年租金证明; 6.意向承租方必须将此项目规划为中高端品牌连锁直营住宿酒店项目(6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内一次性改造投入资金不得少于1500万元)。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或其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www.en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 |||
现场展示 | 1.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标的。孟先生:151*****939)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9-09 09:00:00 至 2022-09-2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已报名交保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向出租方线下递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办理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酒店经营和酒店管理); (4)意向承租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投资并处于营业状态(不含间接投资及代持)的酒店项目不低于10家(提供直接投资证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复印件);(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复印件); (7)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在公告期内银行余额能支付首年租金的证明; (8)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6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内一次性改造投入资金不得少于1500万元的计划书及发展前景规划书。 (资料递交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红菱村委,联系人:孟先生 151*****939) 2.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意向承租方方具备项目竞价资格。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2-09-2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退还:承租方缴纳房租、承租押金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后无息退还,其他竞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09-26 09:30:00-2022-09-26 10:3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60 | ||
服务费 | 0元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谢女士 |
咨询电话 | 136*****977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他 |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
标签: 综合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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