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晋陵中路586号红晋大厦南楼1层部分、3-8层综合用房招租公告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晋陵中路586号红晋大厦南楼1层部分、3-8层综合用房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晋陵中路586号红晋大厦南楼1层部分、3-8层综合用房
项目编号N0177FCZZ******产权子类型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2022-09-09挂牌截止日期2022-09-23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房产

标的坐落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晋陵中路586号
基本属性房产类型综合用房使用期限10年
租赁建筑面积约(㎡)5728.34租赁土地面积约(㎡)--
租金支付方式三个月一付,先付后用承租押金******
权属类型集体所有权人常州市红菱实业公司
房屋现状标的状态出租(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2年9月30日)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位于行政审批中心及市民广场南侧,中央花园西侧,紧邻1号线市民广场地铁站点,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人流量大。
其他情况1.本次出租标的租金底价为首年租金底价,年租金包含30%物业管理费。每满3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每满3年,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递增3%。
2.本次出租标的所在建筑共9层,标的位于第1层部分(面积:251.9m2)、3-8层(面积:5476.44m2)。
3.若非原承租方竞拍成功,新承租方除需支付租金外,还须向原承租方支付*******元的装修补偿费。
4.本次出租标的要求独立竞租,不接受联合竞租。
5.承租方享有6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内)。
6.承租方应将此项目规划为中高端品牌连锁直营住宿酒店。中标后,6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内一次性改造投入资金不得少于1500万元,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供投资改造计划书,方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进行的改造施工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工过程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部位,不得随意改变水电等房屋配套设置。待提升改造完后提供改造费用清单,如达不到出租方要求,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若一个月后仍未达到投资改造要求,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首年六个月的免租金装修期,首年六个月装修期租金和一个月整改期租金须在一个月内按首年租金标准缴纳。
7.承租方须履行工商、市容、环境、食品、安全、卫生、消防、治安、安监、物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等其他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各项工作。
8.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用于转租、店面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与第三方交换使用。
9.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租金底价(元)
*******.00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红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孟力群

联系电话:151*****939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决策文件《红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方案》《红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决议》《红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意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物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等有关费用。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税价。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场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7. 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租金支付至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系统提示账户,并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承租方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酒店经营和酒店管理;
4.意向承租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投资并处于营业状态(不含间接投资及代持)的酒店项目不低于10家;
5.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公告期内银行余额能支付首年租金证明;
6.意向承租方必须将此项目规划为中高端品牌连锁直营住宿酒店项目(6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内一次性改造投入资金不得少于1500万元)。
标的交割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或其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www.en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现场展示

1.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23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标的。孟先生:151*****939
2.地点:标的所在地。 (各交易主体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防止疫情传播。)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2-09-09 09:00:00 至 2022-09-23 17:00:00
报名手续1.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已报名交保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向出租方线下递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办理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酒店经营和酒店管理);

(4)意向承租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投资并处于营业状态(不含间接投资及代持)的酒店项目不低于10家(提供直接投资证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复印件);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复印件);
(7)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在公告期内银行余额能支付首年租金的证明;
(8)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供6个月免租金装修期内一次性改造投入资金不得少于1500万元的计划书及发展前景规划书。
(资料递交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红菱村委,联系人:孟先生 151*****939
2.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意向承租方方具备项目竞价资格。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2-09-2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退还:承租方缴纳房租、承租押金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后无息退还,其他竞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00
自由竞价时间2022-09-26 09:30:00-2022-09-26 10:30:00延时竞价周期
(秒)
60
服务费0元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谢女士
咨询电话136*****977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400-828-9082
其他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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