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工业园A区(新能源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单位比选公告
临河工业园A区(新能源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单位比选公告
参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临河工业园A区(新能源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项目设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临河工业园A区(新能源产业园)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宁夏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三)工程地点:临河工业园、新能源产业园
(四)工程内容:新建地埋管道约23公里,用于园区企业排放污水使用,园区内现状雨污合流管道后期用于排放污水使用,实现园区雨污分流。
(五)设计阶段:地下管线勘察、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三)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五)其它资质和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参选须知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11:3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报名。
(二)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参选单位,告知比选细则,未予以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其他
比选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11:3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A座10楼1003室(建设和交通局办公室)
联系人:刘帅0951-*******
六、附件
附件:报名资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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