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L2022024
DAL2022024
地块编号 | DAL******* | 出让方式 | 拍卖 |
地块名称 | 进贤县北三路以北、云桥北路以西地块 | 报价方式 | 按总价 |
地块位置 | 进贤县北三路以北、云桥北路以西地块 | 审核方式 | 资格后审 |
地块面积 | *****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 | 9660.7341万元 |
土地用途 | QF-1-10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QF-1-11为幼儿园用地 | 起始价 | *****.2235万元 |
出让年限 | 70年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容积率(FAR) | 1<FAR≤1.8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09-13 16:30 |
建筑密度(D) | D≤30% | 拍卖开始时间 | 2022-09-14 10:00 |
绿地率(GAR) | GAR≥30% | ||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 注:-、1.至宗地公开出让公告截止报名日,在南昌市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参与宗地竞买。宗地成交后,将对宗地所有竞买人进行审查,如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竞得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取消其竞得资格。2.宗地竞买资金(即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竞买人自有合法合规资金。如宗地竞买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尚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宗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违规竞得人列入失信“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昌市土地市场的公开竞买。3.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在遵照出让文件内容及认可宗地现状的基础上参与竞买,并承担因竞买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二、对受让人的要求:1.物业用房按《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配置,本地块规划户数如超300户,须配建社区用房,规模按洪府厅发〔2010〕45号执行,其“两房”建设可结合其他建筑设置,社区用房其产权归属县人民政府;2.依据《进贤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府办字〔2020〕56号)文件要求,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总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其产权归属县人民政府;3.QF-1-10居住用地如设置社区商业参照《南昌市临街商业设施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4.QF-1-11幼儿园用地建设要求为15个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为78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5103平方米,需独立占地,其布局可结合地块整体规划进行用地形态的优化,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得减少,并设有独立出入口,其产权归属县人民政府。5.容积率QF-1-10≤1.8;QF-1-11≤0.65。6.受让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确定的宗地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2022)第050进行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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