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等室外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幕墙等室外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二、招标项目名称: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建筑幕墙等室外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
三、招标项目编号:华中师大招字【********6】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工程概况
南湖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5000平米,框架结构,主楼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层,附楼(图书馆)二层。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主楼仿石材(保温装饰成品板)幕墙、玻璃幕墙、氟碳纯铝板幕墙、大型铝格栅、主楼出入口轻钢玻璃雨棚、地下车库出入口轻钢玻璃雨棚、地下车库疏散口雨棚、室外楼梯玻璃栏板、屋顶采光玻璃雨棚等施工图设计;附楼玻璃幕墙、弧形玻璃内庭幕墙、室外玻璃栏板、防腐木观景平台地面和踏步等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预埋件的设计。
六、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饰设计甲级和建筑幕墙设计甲级资质的建筑装饰设计企业,或具备以上“双甲”设计资质的建筑装饰企业、幕墙生产企业。
3. 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不少于三项,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及合同文本原件(“类似工程”是指外墙装饰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或建筑幕墙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或外墙装饰工程造价大于500万元的工程)。
4.近三年来投标人无任何行政处罚记录。
七、报名
2015年3月6日17 :30前在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网(http://zb.ccnu.edu.cn/)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打印所填《投标报名申请表》盖章后在获取招标文件时交到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并请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及1-4项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证);
2.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副本);
3. 投标人资质证明等;
4. 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料;
5. 近三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时间: 2015年3月6日—2015年3月10日 上午8:30—11:30 14:00—17:0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17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17室
招标联系人: 陈老师 027-********
技术联系人: 吴老师 133*****977
电子邮件: zhaobiao@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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